摘要:一位投资者以财政部发布一份会计质量检查公告为依据,以上市公司构成虚假陈述为事由将天方药业告上了法庭,然而天方药业罕见的在公告中用上“恶意诉讼”几个字眼,引发业界广泛争论。
[投资人要求赔偿60万] [律师直斥公告六大问题 公司表态法庭见]
1.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外单位票据贴现息787万元;
2.以假发票列支费用79万元;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银行承兑汇票9.35亿元;
3.在无发票的情况下,列支销售服务费2978万元;
4.将公司资金255万元存入员工个人账户;
5.少缴各项税款131万元;
6.根据财政部所认定的事实,还存在未将账面价值约2000余万元的存货入账等严重财务问题。
恶意诉讼:是指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在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提起诉讼或者滥用其他诉讼权利,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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