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是赣州市国有企业、南方稀土行业龙头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账面资产总额近31亿元,净资产近13亿元。拥有9个国有股东,6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企业,初步构建了集开采、加工、贸易、研发应用于一体的产业链,成为全国稀土行业的龙头企业、南方稀土第一大资源平台。
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稀土氧化物产品、稀土合金、钕铁硼薄片等。公司是赣州稀土的唯一采矿权人,对全市范围内的稀土矿山资源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开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目前,已初步实现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双环节、全覆盖”,即赣州市内稀土资源100%集中在赣州稀土集团,冶炼分离产业集中度正在向80%迈进,已经成为具有完整产业链功能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中还有两个指标很重要,一个是保证金比例,一个是维持担保比例。保证金比例决定了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比例,目前我国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所以融资融券交易能用1:2的杠杆进行交易。
维持担保比例则决定了什么时候需要追加保证金。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目前维持担保比例一般为130%,而一般股票跌35%之后,就需要追加保证金,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20%时,券商就可能强行平仓。
投资者按照要求完成信用账户开立后,即可进行提交担保品、申请授信额度以及融资融券交易及相关业务操作,在投资者发生融资融券交易且未偿还全部债务前,必须关注以下三种情形:
1)维持担保比例变化情况。当投资者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下降到一定程度后,会收到证券公司的预警或平仓通知;
2)融资融券合同及融资期限、融券期限到期。当投资者的合同期限,融资期限、融券期限,在临近到期前,也会收到预警或平仓通知;
3)须提前了结融资融券负债的情形。当出现融资融券合同中约定的融券派发权益及其它投资者需提前了结的情形,投资者会收到证券公司的预警或平仓通知;
上述情形发生后,投资者必须根据预警平仓通知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补仓或相应的处置,否则将被强制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