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新闻,大商所将在3月31日上市豆粕期权合约,届时将正式开展豆粕期权交易。目前,市场各参与方已准备就绪,等待“锣响”。[详细]
交易品种 | 豆粕期货合约 |
交易单位 | 1手(10吨)豆粕期货合约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与豆粕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
合约月份 | 1、3、5、7、8、9、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
最后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行权方式 | 美式。买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 |
行权价格 | 行权价格间距的整数倍 |
交易代码 | 看涨期权:M-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 看跌期权:M-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 |
一、什么是豆粕期权
豆粕期权合约是指由大连商品交易所制定的、规定合约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段内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相应豆粕期货的标准化合约。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权利金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权利金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
二、豆粕期权的类型
按期权买方的权利划分,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按期权买方执行期权的时限划分,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按行权价格与豆粕期货市场价格的关系划分,分为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
三、豆粕期权的权利金、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豆粕期权的权利金是指期权合约的市场价格。期权权利方将权利金支付给期权义务方,以此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权利金由内在价值(也称内涵价值)和时间价值组成。期权内在价值是由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与期权标的市场价格的关系决定的,表示期权买方可以按照比现有市场价格更优的条件买入或者卖出豆粕期货的收益部分。
适用情况:投资者预计豆粕期货合约价格将要上涨,但是又不希望承担下跌带来的损失;或者投资者希望通过期权的杠杆效应放大上涨所带来的收益,进行方向性投资。
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格+权利金
最大收益:无限
最大损失:权利金
到期损益:MAX(0,行权时豆粕期货价格-行权价格)-权利金
支付一笔权利金c,买进一定行权价格X的豆粕认购期权,便可享有在到期日之前买入或不买入豆粕期货合约的权利。买入豆粕认购期权属于损失有限,盈利无限的策略。
适用情况:投资者预计豆粕期货价格可能要略微下降,也可能在近期维持现在价格水平。
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格+权利金
最大收益:权利金
最大损失:无限
到期损益:权利金-MAX(行权时豆粕期货价格-行权价格,0)
以一定的行权价格X卖出豆粕认购期权,得到权利金c,卖出豆粕认购期权得到的是义务,不是权利。如果豆粕认购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期权,那么豆粕认购期权的卖方只有履行卖出的义务。卖出豆粕认购期权属于盈利有限,损失无限的策略。
适用情况:投资者预计豆粕期货价格下跌幅度可能会比较大。如果豆粕期货价格上涨,投资者也不愿意承担过高的风险。
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格-权利金
最大收益:行权价差-权利金
最大损失:权利金
到期损益:MAX(行权价格-行权时豆粕期货价格,0)-权利金
支付一笔权利金p,买进一定行权价格X的豆粕认沽期权,便可享有在到期日之前卖出或不卖出豆粕期货的权利。买入豆粕认沽期权理论上属于损失有限,盈利有限的策略。
适用情况:投资者预计豆粕期货合约短期内会小幅上涨或者维持现有水平。另外,投资者不希望降低现有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希望通过做空期权增厚收益。
盈亏平衡点:行权价格-权利金
最大收益:权利金
最大损失:行权价差-权利金
到期损益:权利金-MAX(行权价格-行权时豆粕期货价格,0)
以一定的行权价格X卖出豆粕认沽期权,得到权利金p,卖出豆粕认沽期权得到的是义务,不是权利。如果豆粕认沽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期权,那么豆粕认沽期权的卖方只有履行义务。卖出豆粕认沽期权属于盈利有限,损失有限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