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别让“专利垄断”唬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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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0:42 中华工商时报 | |||||||||
见习记者 宁登 近日,重庆某报报道,中国企业太极集团、上海三维制药和浙江万马公司三家企业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认为英国葛兰素史克药业公司(GSK)去年所获文迪雅产品的“罗格列酮”成分专利授权无效。这是继“伟哥”专利上诉成功后,国内药企再次因专利权向跨国公司提起诉讼。
据相关资料显示,从1985年我国初步建立专利制度起,国外公司在我国申请发明专利的总数已经达到236578项,而我们本国发明专利却只有217814项,比国外少了18764项。对正常成长的中国企业来说,高昂的专利费用和接踵而至的专利起诉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桎梏”。根据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跨国公司把专利网络布好差不多需要5年,而从1999年开始,许多国际大公司纷纷加重在中国内地进行专利布局,目前已经基本就绪。残酷的事实是,2002年6C联盟联合诉中国DVD生产厂商侵权,致使中国企业每生产一台DVD就要付4.5美元专利许可费,目前已经付了30亿元。在对方专利权失效以前,还将陆续付出200亿元人民币。专利问题已成为中国企业难以逾越的鸿沟。 商务部调查显示,外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增30%。跨国公司正在借专利悄悄“包抄”中国对手。外国公司在中国通常所采用的策略:先垄断专利技术,后垄断标准,从而占领市场。这份调查选取了医药、汽车、通信、家电等领域的8家有代表性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情况。 报告显示,从1985年至2003年,这8家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总量达到20350件。其中,索尼和飞利浦最多,分别为5697件和5387件。而且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平均每年增长30%左右,其中新兴技术领域增长速度更为明显,如索尼公司1990年申请专利数量为11件,2001年则达到了1018件,增长了100多倍。而且报告显示,跨国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与否以及申请量的多少,是以中国的市场需求大小为标准的。中国企业在哪个市场潜力大,跨国公司就会在哪个领域寻求专利保护,这样就可以限制中国企业崛起的速度。 据统计,2000年,IBM公司的利润总额81亿美元,其中,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收入为17亿美元,占利润总额的21%;2001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销售总额1773亿美元,约是同期我国各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企业(7114家)总产值(6475亿元)的2.2倍;2001年,美国默可药业公司销售总额477亿美元,英国葛兰素史克药业公司销售总额约280亿美元,也都超过了同期我国医药制造企业(3488家)的总产值。“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收入,都占据了很大的份额。” 一些专家说,跨国公司为了能够在专利问题上借机实现打压中国企业的目的,他们可能会对国内不同厂商先后发动专利战,打击强度各有不同;而且往往不指出哪家厂商的什么产品侵犯了它们的哪项专利的哪个权利要求,而是把生产某项产品可能用到的数百、数千项专利列出来,说某企业的产品肯定侵犯了其中的某些专利,否则不可能生产出相关产品,这样便搞得中国企业无所应对。他们还垄断了很多领域的核心技术,往往让没有专利筹码的中国公司用外国技术生产配件、组装成品,然后贴上外国大厂的品牌进入国际市场。这样,外国公司从技术、品牌两个路径上封杀了中国企业与之讨价还价的机会。此外,还存在着一项专利、多重收费的情况,对国外专利情况不明的企业,很容易被唬住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