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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活的经验贴近法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16:18 中评网

  法律无所不在,法律又无时不刻不面对诸多问题与困扰,这也许就是我们在法律的殿堂里触摸、欣赏、怀疑、徜徉、深思的原因。不过,现在想来,在我刚开始迈步跨入这个殿堂门槛、初涉其略显深奥的知识的时候,似乎有一种并不适宜的倾向,即不经意地用"无知之幕"把自己的生活经验与对法律的学习隔绝开来。

  其实,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由不计其数而又相互影响的元素构成的社会之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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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其中的一个元素而已。可以断言,如果留意的话,我们总是能够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找到理解所学法律知识的路径。当然,这种理解所及的程度是与经验的丰富与复杂程度是密切相关的,也就意味着可能存在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但是,设若法律的初学者能够一开始即用一种经验的眼光来打量其通过各种渠道所获得的法律知识,就可以从自己的生活之中发现法律的基础,就可以比较实在地把握个中的真谛,并不断深入地去体会、去思考、去研究。

  今天,我希望把自己的感受通过若干事例描说出来,如果你们能够从中得到一定的感悟,那么,我的目的就可以说达到了。

  一、 法律处于有序化努力与无限世界的张力之中

  情境之一:

  在没有警察、红绿灯、指示牌、栏杆、交通规则等的情况下,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十字路口,发生堵塞或相互碰撞似乎注定是不可避免的。

  于是,人们设置了警察、红绿灯、指示牌、栏杆等,制定了交通规则,力图让行人、车辆按照一定的规矩行路,由此大大减少了堵塞或相互碰撞,但杜绝是不可能的。

  当红绿灯以既定的时间有规律地转换时,通行与禁止通行的交叉替换可以使得交通处于顺畅状态,人们在红灯面前的暂时停止是为了在绿灯亮时能够安心、顺利、迅捷地通过路口。

  不过,红绿灯有可能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发生时,红绿灯按照原有频率转换就不会再发挥其预想的作用,交通警察的临时指挥将取而代之。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体会一些什么呢?

  其一,法律是人们矫正无序、力求规则化生活的一个方面,因为规则化生活可以维护或促进人们的某种利益。交通规则是法律,红绿灯是这种法律的外在表现,人们在红绿灯之下生活有一种安全与便利。

  其二,为了以一种规则化的生活样式来维护或促进自己的利益,人们需要在放弃中获得。没有红绿灯(法律的信号),人们似乎可以为所欲为,但也经常会遭遇不愉快,为了获得安全与便利,人们学会在红灯面前停止。

  其三,规则化的生活是一种努力,然而,由于偶在的、偶发的因素有许多,生活的无序在一定意义上是绝对存在的,随时可能对规则构成挑战。(如果红绿灯是法律的代言符号的话,)也许,法律本身出现了问题,也许法律所面对的问题非现有法律能够解决,于是,法律给予了执法者便宜行事之权力,以实现法律的目标。这时,你不能再按照对法律的预期去行动了,而是要服从于没有确定预期的执法者意志。

  其四,此时我们就寄希望于执法者能够根据其自己的经验、对法律的理解、公平对待的立场来取代法律的指挥。

  二、信仰法律还是法律便宜主义

  情境之二:

  1.严冬寒夜,把脖子、头尽可能往衣领里塞的你骑车走出北大西门,恰逢对面的绿灯转红灯。可是,此时已经午夜2点,街上只有嗖嗖的风的痕迹,车辆行人几乎绝迹。你是等待对面的红灯转为绿灯以后再通行呢?还是在观察确认安全之后骑车快速通过?

  2.或者时间提前许多,两边的车辆的确很少,间隔距离较远。一些行人顶着红灯走了过去,而另外一些行人继续在那里等待红绿灯的切换。你会怎么办?

  如果你选择了等待,应该可以肯定地断言:你对法律保持着一种近似于宗教信仰般的信念。人们对法律的遵守也许基于以下这些因素之中的一个或多个:威慑、利益、道德、社会舆论、合法性、信仰。在以上情境中,威慑力量与道德上的约束力微乎其微,而利益的考量可能会促使你考虑选择顶着红灯通过,社会舆论似乎也不会对你"闯红灯"群起而攻之。因而,选择等待的你,不计法律是否存在威慑力量、是否影响你的利益、社会舆论是否支持你违法,对法律有着一种不可动摇的信仰。

  对法律持有如此强烈的信仰而不计其他利害得失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有的,但非常罕见。你可以从周遭的生活中发现这一点。由此,我们可以认定绝大多数人对法律采取的是一种便宜主义的立场。反而言之,即如果违背法律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不便的话,包括蹲监狱、遭罚款、受斥责、负赔偿等,不妨违背之。这似乎也印证了最为接近人之天性的"经济人"假设。

  然而,我个人认为,对法律的信仰是法律人不可或缺的素质之一。便宜行事几乎是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过,人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物质的动物而生存着,他更是一个精神的生灵。对一件什物的信仰可以激发人潜在的不可捉摸的力量,可以促使其动用比理智更具魅力和强力的情感去行动,哪怕在最后的结果上表现为妥协。如果没有坚持,就只会出现迷失而不是妥协。迷失的人一次迷失就可能再也找不回自己,而妥协的人一次妥协之后还会继续努力坚持。法治的理想可能在许多时候是与现实妥协的,但如果失去了一种对法治的渴望、追求与信仰,我们又何来妥协的资本。

  因此,我们也许会遭遇一次次法律理想的挫折,但基于信仰的追求可以让我们不断地去努力实现"有微瑕的完整性"。

  三、法的合法性

  情境之三:

  从海淀图书城向南而行直至盛唐饭店附近的一段路上,经常会出现堵车现象。我曾经数次与出租车司机共同讨论过如何可能减少堵车现象。尽管导致交通拥挤的原因有多种,但设置红绿灯的路口较多被视为是原因之一。达成的共识是应该把某些道路改为单行道。问题是:假设许多人都如此认为,汽车司机或乘客是否有权利不顾现有的红绿灯设置呢?

  1.法是当然应该被服从的吗?

  2.亚里斯多德的"良法"魔咒

  3.自然法学和实证主义法学传统的争执

  4.质疑法的合法性的社会结构与过程:暴力革命或开放社会

  四、法律与正义

  情境之四:

  法学教授交通违规后的讨价还价与警察"放水";

  身临其境的交通事故处理案。

  1.平等可以通过法律实现吗?

  2.法律保障什么:最低限度的平等(底线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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