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健文/文
1999年12月5日,郑州市陈振、郑义春夫妇接到一“房屋中介所”打来的荐房电话:一套手续齐全的单位房,二层混合结构,110.62平方米,售价12万元。
两个儿子都已到了结婚年龄,一家四口仍挤住在37平方米的旧房里,正渴望买套便宜房子的陈振夫妇立即被这套房子吸引了。
当天下午,陈振夫妇便约名叫“陈德林”的房主看了房。陈家又经过一天的商量,感觉一切都还算合算。12月7日上午,决意买房的陈振夫妇打传呼约房主“陈德林”拿上房产证到郑州市房管局房屋交易中心商谈交易事宜。
“该房能不能交易,如何交易”,陈振夫妇拿着房主的房产证详细询问了交易中心私房交易科的同志,对方仔细查验了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后回答:“可以交易。”同时给了陈振夫妇一张印有“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私房交易科”抬头的交易程序须知。
当日下午,心怀戒备的陈振夫妇又去“暗访”,考查房子的质量和是否是陈德林的房子,均没有发现什么破绽。
12月10日,“明察暗访”后终于放下心来的陈振夫妇决定买下这套房子。上午9:30,房主“陈德林”如约来到郑州市房管局4楼交易处。交易处工作人员把房产证和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又用电脑调看了一下房屋资料说:该房没问题。接着开具了一张无查封证明,并加盖了房管局的公章;之后让双方填写了变更房主协议书,留下了房产证、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无查封证明,并为陈振开具了“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交易证件收据”,最后告诉陈振,过几天来领过户后的新房产证。
看着交易完成,“陈德林”又交出了房钥匙,依据“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私房交易科的交易程序须知”中“房款在买卖双方协议签订后交清”的规定,陈振交清了全部12万元房款,“陈德林”给陈振打了一个收到12万元的手写收据。
12月11日下午,正当陈振和儿子在“新房”商量如何装修时,又有一个叫陈德林的人出现了,他告诉陈振这是他的房子,20天前刚租出去。陈振立刻随陈德林查看了其房产证和身份证,果然发现陈德林拥有和前一个“陈德林”一样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有所不同的仅是身份证中的照片和编码。
陈振立即向警方报了案。警方查实,20多天前陈德林将房子租给了一名40多岁的中年人,几天后这名中年人便持自己“克隆”来的“陈德林”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房屋中介挂牌售房。中介所和房管局都没有验出房产证的真伪。
12月14日,警方到郑州市房管局交易处提取材料时,郑州市房管局交易处才将假陈德林的假房产证盖上了作废章。两年官司伤透心
光天化日之下,就在房产证颁发机关的大楼里,就在郑州市指定的二手房交易处(私房交易科),陈振一家积攒的12万元血汗钱竟然被堂而皇之地“取”走了。
陈振夫妇又来到郑州市房管局,希望得到一个说法。该局则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只能找骗子要钱。
接下来4个多月的奔波投诉中,有关部门表示,对此事爱莫能助。
郑州金研律师事务所主任卢怀敦律师闻讯后拍案而起:这样的官司不打,枉负人间正义!他决定免费代理陈振夫妇打官司。
2000年4月28日,陈振夫妇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市房管局行政审查违法并依法承担过错责任,赔偿原告12万元的经济损失。
陈振夫妇在诉状中提出:郑州市房管局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必须到房管局交易处进行”,他们严格按此规定到房管局交易,谁知房管局竟然对房产证草率检验、真假莫辨,间接扮演了骗子的“帮凶”,应该依据《民法通则》中的过错原则纠正错误,并赔偿12万元损失。
他们提出了一个重要事实:假房产证的“骑缝章”和房管局产权处的房产证底联根本不符;骗子提供的身份证上的编码和照片,也和产权处备案的陈德林的身份证复印件大相径庭。可以说,郑州市房管局在办理“二手房”交易验证手续时,只要稍加“注意”,就能揭穿假陈德林的骗人把戏。
郑州市房管局则认为,犯罪嫌疑人采用高科技手段伪造了身份证、房产证,这些假证件仅用肉眼难辨真伪。
该局否认自己有任何过错,认为,对于骗子递交的房产证、身份证等有关申请材料,其真实性应由陈振自己来负责鉴别;房管局所进行的审查只是形式审查,没有义务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伪。
该局强调的第二点是,陈振在和骗子到房管局交易买房之前,已经将钱交给了陈德林,即陈振此时被骗已成事实,房管局即使审查违法也与陈振的被骗没有因果关系。
2000年11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州市房管局)审查行为违法,但不负责陈振12万元经济损失的赔偿。”
2001年6月2日,在全国数十家新闻媒体陆续关注之时,郑州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通过书面阅卷审理后下发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书。有谁能解断肠人
“假房”事件发生后,郑州市房管局“亡羊补牢”,在“二手房”交易程序中补充规定:“证件齐全后,双方必须到房管局产权处验明房产证的真伪方可交易。”但是,该局依然对陈振“牢破羊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月2日,在获悉判决结果后的整整一天里,陈振夫妇两人相对而泣……
陈振是郑州火车北站的货运火车司机,爱人郑义春一直是小学教师,退休后又返聘、兼职在多家私立学校任教,两个儿子也都在铁路上上班。
6月10日,郑义春痛心地告诉记者:二审判决下来后,丈夫一直处于深深自责和失望中,家人轮流照看着老陈,生怕他出意外。图陈振夫妇:“拿到判决书,就好像给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