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以“法租界”为卖点 遭上海市民怒责

2001年05月29日 09:15  新闻晨报 

  明明是一段让中国人抬不起头的屈辱历史,如今却被当成商业“卖点”炒作。日前,上海一家房产开发商在广告中大肆宣扬所谓“法租界区”,遭到当地市民的强烈指责。

  这家名为“利都”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家台商独资企业,其销售的楼盘——“晶采名人大厦”位于上海法华镇路310号。近来这家公司不仅在售房广告的显要位置刊出“最闪亮的五星级住宅!上海市中心法租界区……”、“依然保持法租界的昔日浪漫风情……”等宣传语,还在设计、印刷广告时以红底白字突出处理“法租界区”一词。据了解,这样的广告宣传单已先后派送了7万余份。

  对于“利都”此举,上海市民纷纷表示不满与愤慨。“用这样的字眼做广告,实在太气人!”74岁的朱老伯在现场气愤地对记者说:“我从出生起就一直住在法华镇路,也亲身经历过解放前旧上海的苦日子。外国人在上海设租界,架铁网、军炮,不许中国人随便进出。这一切,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心酸。可是现在,房地产公司居然用‘租界’这个词来拉生意,简直就是拿历史开玩笑!”

  家住新华路的顾军说:“商家做广告求新求异,本来无可厚非。但是这些带有殖民色彩的字眼,就像当年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一样,会刺伤大家的民族自尊心,怎么可以用来做商业广告呢?”

  令周围居民感到更为不满的是,法华镇路在历史上其实根本不是“法租界区”。据当地老年人介绍,法华镇路一带曾以华山路、番禺路为界,华山路以东解放前曾属于法租界范围,而法华镇路则位于华山路的西侧。那时华山路叫做海格路,番禺路叫哥伦比亚路,法华镇路的名称一直没有改变。老人们指责说:“没有弄清楚历史,就乱做广告。”

  尽管“利都”公司自称,广告中使用“法租界”只是一种“设计风格”,并不带有任何政治色彩。但我国《广告法》有明文规定,商家的广告用语不得有悖社会公德,不得损害民族尊严。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工商局[微博]长宁分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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