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少房地产中介机构最近在路边“挂牌”推广一项“新业务”:收购拆迁户的拆迁支票或专用存单。记者近日在华侨路走访了几家中介公司,发现这种极不规范的操作暗藏着许多矛盾和纠纷的隐患,而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和有关银行都表示,应严格禁止这种炒卖拆迁户头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在房地产市场马路对面的一家中介公司,记者问一位经理,自己有6万元拆迁专用存折想套现,怎么个办法?对方说,没问题,你拿过来,当天95折付现金,三天内96折付现金。记者表示不划算,小老板说已经很高了,以前要扣10个点的。在这条“房产中介一条街”上再往前走,又走进一家小铺子,问有没有拆迁支票或存折卖,回答说有两张“线索”,大概15万,给你便宜2个点。原来中介公司是这样套取差价的。记者问他,用这种存折买房后会不会引来纠纷,老板回答说:你放心,我们“一条龙”服务,什么环节都能搞定。
对炒卖拆迁户头牟取差价的情况,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和市拆迁办的人士均认为,这是货币化拆迁中出现的新问题。政府为激活房地产市场,对货币化拆迁的补偿款,用专用存折专项存储,只有在再次购房时,才能变现。有些拆迁户可能有第二居所,想把存折上的死钱盘活,一些中介机构乘虚而入,低价买进来,提高两三个百分点卖出去,成交一笔,获益不少。经办银行的同志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炒卖人民币的生意,是违法的。买这种记名存单的人看上去占了一些小便宜,但法律保护的是存单的记名人而不是买存单的人,一旦卖单的记名人不认账,吃亏的还是买单人。齐炜王静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