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也可用贷款买 武汉房产公司推出新举措

2001年05月11日 13:24  半岛晨报 

  本报讯 只有购买房屋产权才能贷款,这是全国的惯例。然而,武汉江汉区在今日举行的春季房交会上打破这个惯例:买房者购买房屋使用权也可贷款。

  买房者购买公房时,由于只获得房屋使用权而没有产权,就无法用所购房屋作抵押申请贷款,这一惯例严重束缚了城市中低收入者购房。

  为打破这一瓶颈,武汉江汉区房屋置换公司与武汉市商业银行达成协议:买房者只要有武汉市户口,有固定职业,提供本人及家庭准确完整的资信证明,经调查核实后,由江汉房屋置换公司向商业银行担保,就可获得贷款,其最高贷款额为5万元,贷款最高年限为两年。(黄峰沈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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