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的通知》,统一规范了住房交易手续费名称、服务内容及计费方式,并制定了最高收费标准。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物价局和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由于刚接到通知,至于上海的买房交易手续费是否会将目前已经执行的按件数收费改为按面积收费,将再作进一步协商。
根据市物价局027号、市财政局054号“关于本市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统一交易手续费标 准的通知”,2001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产权商品住房办理交易手续,其交易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按每套(别墅按每幢)500元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支付250元,交易价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每套250元收取,由交易双方各支付125元。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买多大的房子,一切都以30万元为界线来支付。对于普通市民而言,不管你是花100万元买的房还是花30万元买的房,你要交的房屋买卖手续费最高不会超过250元。
此次新《通知》规定的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来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其中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住房租赁手续费按套收取,最高收费标准为每套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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