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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建立改革协调机制(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 21:03  《新华商》杂志

  《新华商》:思想解放是新的改革开放的先导。去年底今年初以来中国大陆也在热议思想解放,甚至称之为“第三次思想解放”,此番思想解放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什么?

  迟福林:改革开放的历史,也是思想不断解放的历史。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本本出发,是三十年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思想指导下,我们破除了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不兼容的教条,在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相结合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探索。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变革,使亿万人民成为财富创造的主体。市场化改革三十年来,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极大地增强了经¬济运行活力,促进了财富涌流。

  按照中共十七大的战略部署,推进全面改革。要以新的思想解放推动新阶段改革开放的突破。在温家宝总理于今年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过去五年在丰富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时,第一条就强调了解放思想的问题。而在今年各地此起彼伏的纪念活动中,我们发现,全国上下正在掀起一场关于新的解放思想运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发展过程中的必然因素,但更多的是由于改革不到位形成和积累的。例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同经¬济增长的体制机制缺陷相联系;民生问题与公共服务体制建设滞后相联系;贫富差距的问题,既反映了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也反映了分配体制改革滞后的现状。

  新阶段进一步解放思想,重要就在于打破不利于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和实现科学发展的观念束缚和利益制肘,以使改革及时、主动地从经¬济领域拓展到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

  《新华商》:新阶段的思想解放要解放哪些思想?有哪些障°¬?

  迟福林:新阶段的思想解放具有多个方面的深刻含义。这次谈解放思想,首先是要打破长期形成的,在一定阶段和条件下发挥过积极作用,取得过一定成功,但不适应新阶段发展变化的观念和理论,如发展就是GDP的发展,发展就是粗放发展的理念。这些观念问题不解决,下一步的改革就不能取得成功。

  其次,要在利益关系多元化的情况下,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改革开放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基本认识上来。要认识到现阶段面临主要矛盾和问题,只有靠进一步地深化改革,打破利益的束缚才能解决。

  三是这次解放思想的深刻性和复杂性在于打破利益的束缚。打破局部利益的束缚,是和过去谈解放思想最不相同的一个特点。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利益开始多元化,某些利益主体已经¬形成。在这种情况下,现在的一些利益集团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影响改革,使改革不能朝着满足多数人利益的方面前进,进而使改革出现扭曲。

  建立改革协调机制

  《新华商》:在利益分化的新时期,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动力何在?

  迟福林: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历史新时期,全面改革面临着难得的机遇。我们能否在未来的几年内实现全面改革的新突破,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极为重要。现在市场化改革的动力已经¬出现分化,一项改革可能就有人赞成有人不赞成。因此,对市场改革的动力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从总体上作出市场化改革动力不足的判断。要承认改革动力在某些既得利益面前有所丧失,但也要看到在社会利益多元化的今天,新的改革动力在不同层面有新的体现。因此,不能误导大家,过分夸大既得利益改革动力的丧失问题。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形成新的改革动力。例如,在农村改革问题上,如果真的能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土地是物权而不是债权”的精神,就能够重新形成一股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巨大力量。因为农民要获得财产性收入,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土地制度的改革;新阶段的财税体制改革,如果能够打破现阶段中央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以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基础重新设计中央地方关系,就会给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带来新的改革动力;在发展非公经¬济方面,如果能够排除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诸多障°¬,也必然会释放出强劲的改革动力。

  《新华商》:从过去经¬验来看,改革既有自上而下的,也有自下而上的,那么自上而下的改革如何保证中央决策能成为全民共识、集中全体民众的智慧?自下而上的改革如何保证诉求表达渠道、政治参与渠道畅通?

  迟福林:新阶段的改革不管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在推进的时候都要关注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一方面,中国利益关系的深刻性、复杂性对统筹协¬调机制的需求十分迫切。客观地分析,某些改革的“走形变样”、改革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与改革统筹协¬调机制难以适应当前改革的现实需求直接相关。在全面改革的新阶段,与全面利益关系调整相适应,建立一个由中央直接领导的、超脱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改革协¬调机制是十分重要的。

  另一方面,新阶段的改革应尽可能地容纳社会参与,让各个利益群体都可以在改革方案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平等地表达自己的诉求,这就要求改革在程序上是公开的、透明的。要建立起制度化的吸纳民意和专家理性的渠道,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新闻舆论等渠道在利益表达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各级政府应建立专家咨询机制,以便更直接、更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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