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 王国华
最近一段时间,国内着实发生了几起重大灾难,死伤人数都在数十人以上。这其中大部分不是天灾而是人祸。为此国务院还专门发了一个通报,我所在的这个省赫然排在第一位。然而奇怪的是,我们这个省的报刊媒体对此空前一致地没有报道。要知道,这几家报纸平时竞争十分激烈,有了新闻点,马上倾巢出动。可是,一直到那个小矿井爆炸近20天以后,一家报纸才羞羞答答地发了篇特写,赞扬了几个在这次事故中英勇救人的模范事迹。没有说死伤了多少人,也没有说事故的责任人是谁,最后是怎样处理的。又过了几天,另一家报纸发了篇200字的新华社通稿,简单报道了事故的经过。
与此明显的对照是,几家报纸都用很大的篇幅详细介绍了几乎是同一时间在陕西省发生的另外一起重大灾难。不仅有十分醒目的图片,而且有极其具体的时间、地点、数据等。接着,对发生在徐州、四川的事故他们也都做了很详尽的报道。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否亦然。
每一个民众都享有知情权,尤其对发生在身边的灾难,他们更应该心知肚明,以提高警惕。但是是谁剥夺了他们这种权利?显然不是这些媒体。媒体有媒体的难处。如果不是心有顾忌,他们也许比谁都愿意道出事情的真相。而一些地方官员的说法听起来倒也冠冕堂皇:“为了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避免引起群众的情绪波动。”可是,群众的嘴是堵不住的,没有正式的说法出台,他们就只好在私下里议论。各种各样的谣言莫不因此而产生。所以某些官员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惟一的理由也许就是他们害怕更高的领导追查,所以就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他们又管不了其他地方的报纸,只好让自己鞭长能及的报纸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