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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消费:一股暖洋洋的热流(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1:02 中国质量报

  乡村维权站为农民讨公道

  在河北省玉田县林南仓镇八村,30岁的农民丁国顺是个“知名人物”。十几年里,他创办的“家庭3·15投诉站”为农民挽回损失20多万元。他还曾经当选唐山市“十佳维权人士”,并被中消协提名为3·15年度贡献奖候选人。

  1994年,丁国顺从玉田县供销社下岗。在有关部门支持下,他利用家里的三间平房,建起一个家庭文化馆。之后,又在文化馆基础上,建成“家庭3·15宣传投诉站”,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质量问题。

  2004年,唐山市在全市乡镇建立消协分会,在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 “12315联络点”。丁国顺当上村消费者投诉站站长,他与市县有关部门联手,相继发布消费警示23个,并积极推荐玉米新品种等。 十几年来,丁国顺受理农民投诉418件,调解216件,接待咨询1.8万人次。

  在丁国顺接待的农民投诉中,既有假劣种子、农资等大问题,也有酱油、食醋变质这样的小事。他说:“农村不比城里,有些事只是针头线脑的小事,所以闹得急赤白脸、矛盾激化,常常因为缺乏调解人。在村里维权,除求助于法律外,我很大程度上是要当好灭火器,扮演平息矛盾的调解人角色。”

  黄治中是山东淄博博山石马镇中石村一位农民,他长期在农村义务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知识。1998年3月12日,博山区消费者协会中石投诉站正式挂牌成立。老黄在自己家成立起淄博市第一家农村消费者权益投诉站,义务为消费者维权讨公道,一干就是10年,其间调处各类纠纷800余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维权护农奔小康,打假治劣促繁荣。”这是老黄在投诉站的门联上写的一幅对联,在他的影响下,现在石马镇已经发展了31名“志愿者”。

  像丁国顺、黄治中这样的农民投诉站正在各地农村中遍地开花。像江苏新沂市从2003年开始在农村设立农民维权投诉站,目前已经在254个行政村建立维权站298个,接受咨询5万多人次,受理了群众投诉560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0多万元。《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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