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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警示:消费者应索凭证留样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15: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西安日报讯 转眼又到播种季节,西安市工商局昨日发布了农资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索取购物凭证,保留少量样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去年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农资类申诉128件。从申诉举报反映的情况来看,农资消费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种子纯度低、掺杂使假,化肥过期失效、养分不足,农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些经营者虚假标注农资商品的功效和禁用范围,夸大化肥、农药功效或者种子的成活率、抗病性等,欺骗和误导农民消费者。

  市工商局提醒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尤其是种子、化肥、农药时,一定要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除《营业执照》外,还应具备本行业相关证件;选购农资产品时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数量多,最好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保留少量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更好地分清责任。(记者王昕 通讯员白树友 实习生宋仙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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