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质疑亿元借款案件 汕头公安等部门回应:未违反贷款规定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余丹)12月6日,网络文章《汕头港商陷入融资借贷旋涡》、《高利贷公司入股农信社?汕头商人贷款遭“黑白双杀”》发布,内容涉及汕头市美莱顺内衣城有限公司借款被起诉的案件,后被多家网络平台转载,引发网友关注。文章对涉案贷款资金流向、担保公司是否入股农信社、资产是否贱卖、程序是否合法依规等提出质疑,将一桩法院终审已过两年的贷款经济纠纷案“炒热”。

  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接到潮阳农信社报案后,汕头公安迅速开展调查,银监分局、金融局现场核查,以事实回应了上述质疑。据汕头市网信办透露,相关网文14日起已陆续撤除。持续两周可能诱发金融风险的舆情事件得以控制。

  案情回顾:纠纷案经三院审理并终审判决

  据法院判决书,汕头市美莱顺内衣城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顺财、钟明贤夫妇)因投资需要,2011年7月全权委托林松钦向潮阳农信社申请借款,于2011年9月起先后获得5笔借款合计1.3亿元。借款以三宗土地及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并由广东融业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抵押物之外的担保,陈顺财和钟明贤等提供不可撤销担保。

  2013年4月起,借款人开始违约拖欠利息。潮阳农信社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分别向潮阳法院、潮南法院、金平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三院判决后又经汕头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判决潮阳农信社胜诉。最终美莱顺公司的贷款抵押物被拍卖,所得款项清偿潮阳农信社债务。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陈顺财、钟明贤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和担保义务,被汕头中院列入“老赖”名单,同时对其做出限制高消费令。

  官方回应:网文反映情况多处与事实不符

  接到报案后,潮阳公安办案民警通过调取该笔贷款的相关办理资料,查明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发放贷款5笔(合计1.3亿元)均超过500万元,根据银行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2011年9月,美莱顺公司与潮阳农信社签订委托支付协议,支付至美莱顺公司指定的两家公司,与钟明贤在网文所称不清楚贷款资金流向问题事实不符。

  至于担保公司是否入股农信社,记者在汕头市金融局了解到,广东融业融资担保公司的前身广东融业投资担保公司,于2011年3月已转让潮阳农信社股金,该担保公司在潮阳农信社并不存在拥有股金情况,也不是该社股东。

  而针对该案抵押物的处置,汕头市金融局强调,案件由法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2.55 亿元后,委托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因两次无人登记竞买而流拍,依法调降拍卖底价至1.8亿元,最终拍卖清偿贷款。拍卖过程是法院主持下执行抵押物的程序,不存在贱卖的情况。

  12月21日,南方日报记者在汕头银监分局了解到,该局对媒体文章中涉及的美莱顺公司贷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从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到收回等各个环节和流程。经核查,没有发现该贷款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

责任编辑:郭一晨 SF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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