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自由贸易港,探寻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 观察家·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系列评论之四
中央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实际上会塑造一个“赛马不相马”的开放环境,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探索新的增长动力,实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转型。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10月26日,传来商务部正会同上海市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上海自由贸易港区的有关建设方案。与此同时,浙江、广东等自贸试验区也正积极研究制定建设自由贸易港区的初步方案,一场自贸港建设的热浪正扑面而来。
自贸港通常是指在一国或地区的境内、海关关卡之外划出一定的区域,设立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其中对进出港区的全部或大部分货物免征关税,并准许企业在自由港区内,开展货物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加工整理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等。
选择几个特定的、具有典型性的地方,赋予其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允许其先行先试自贸港区,既可以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多元化探索格局,发挥地方能动性,又可以在试行稳定后,进行复制推广。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坚持的稳中求进的改革和发展思路,正是这一改革和发展的方法论,推动中国成为如今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并很好地实现了趋利避害的成效。
最富成效的案例是,改革开放初设立的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正是中央赋予了这些地方改革自主权,允许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得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制度转型,提供了宝贵的复制推广经验。其中,尤以深圳为最,而深圳树立的标杆正是更为深度的解放思想。
试想,改革开放初的四大经济特区,中央给予的政策并非天壤之别,深圳能冲破思维的藩篱,从中脱颖而出,就是当时的深圳和广东的主政者,具有创业家开疆拓土的精神,走出了如袁庚等许多改革闯将。
改革开放相对于固有的环境来说,又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因此,当前的自贸港试点,表面上拼的是改革自主权,实质上竞争的是各个试点地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扎实干的精神。从这个角度上,中央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实际上会塑造一个“赛马不相马”的开放环境,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探索新的增长动力,实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转型。
试点自贸港,显然需要地方更加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勇于改革创新。因为尽管国际上有很多成功的自贸港区,如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但很多地方的成功经验,既有可复制的言传知识,还有许多是意会知识和经验,而这些意会知识和经验如何与本土实际融合,则仍然需要我们进行创新和创造性转化。
当前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回潮的大背景下,中央笃定自由贸易的航向,不仅仅是因为过去中国是国际自由贸易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即将试点的自由贸易港等更是为中国探寻新的经济内生增长动力机制,营造更有利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
□刘晓忠(资深金融从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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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