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将采取哪种房地产政策?
北京大学教授卢锋认为可适当借鉴新加坡模式,但难全面复制
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程思炜 发自北京 雄安新区将采取何种房地产政策?此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组长邬贺铨接受采访时提及新加坡模式,被视为重要信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卢锋23日表示,雄安新区宜借鉴新加坡等有益经验,考虑到具体国情,难以全面采用。
官方智囊提到新加坡模式
目前中央尚未提供雄安新区土地与房地产体制设计的具体内容,但不少研究者均注意到官方智囊提到的新加坡模式。“新加坡模式或许已成为设计雄安新区房地产管理模式的基本模版或备选方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卢锋在23日中国经济观察第49次季度报告会上说。
京津冀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副组长邬贺铨在4月5日人民网直播中表示,国家将在雄安新区试点全新的房地产改革,找出一条能够发展房地产,又能够控制房价,保证更多需要有住房的人有房住,一条适合创业者、城市经济发展的房地产改革新道路。
邬贺铨说,房地产除了传统的模式,实际上还有很多思路。比如像新加坡,有些土地是政府直接管理、直接建设,再通过廉租房、公租房让需要住房的人来住。
不宜增加新区户口含金量
公共住房“组屋”是新加坡住房体制的最大特点,也是新加坡模式成功的一大标志。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八成以上新加坡公民居住在政府供应的组屋里。
据了解,新加坡住房体制可分为三板块:首先,政府建造组屋用低价销售给本国“公民”,收入水平与排队时长是申购的主要参考因素。第二是组屋二级交易市场,组屋购买家庭居住满五年后,房屋主人可在市场上出售组屋,购房者需是公民或拥有“永久居住身份资格”。此外还有私有房屋市场,面向所有“居民”,需缴纳较高交易税。
卢锋认为,新加坡模式的成功有其特殊国情条件。新加坡作为城市小国,土地极度匮乏,依靠行政系统分配住房资源反而成为更有吸引力的方案。新加坡也可以较好地避免政府主导模式的弊端,例如跑冒滴漏和徇私舞弊。“比如说,中央政府可以直接监管到一个大型社区。”卢锋说,新加坡现代法制基础和公务员素质较好,也有利于降低制度成本。
卢锋说,中新两国人口密度差异巨大,中国在房地产、土地相关体制上的选择空间比较大,全面采用新加坡模式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其次要考虑如何跟现行体制衔接,财税、户口相关配套体制能否跟上。
谁有资格买房,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卢锋说,新加坡可以通过公民身份、长期居留身份确定组屋的申购条件,相对简单。但中国人口跨区域流动频繁,较难识别买房资格。
卢锋还提到一些专家提出的强化户口管制、增加“新区户口含金量”的建议,他认为,虽然可以作为一个应对方案,然而与中国改革趋势不一致,户口配置资源的作用应减弱,而不是加强。
卢锋认为,雄安新区的房地产政策可以适当借鉴新加坡和其他国家有益经验,但可能难以全面复制新加坡模式。
建议
“允许多市场主体供地”
针对雄安新区房地产政策,卢锋提出了五条建议:
加强整体用地和人口规划,区分生态用地、农业用地、其他产业用地、文教和社会事业用地、生活商业区用地的基础上,对于重点引进项目所需配套住房,仍由政府直接供地。
政府参与供地基础上,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农户、农村集体等其他市场主体也可依法依规向城市房地产供地。
引入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税种来源。通过供地和财税体制改革,有效治理房地产价格泡沫化顽疾。
借鉴新加坡、香港、甚至重庆等地经验,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租房、廉租房,满足低收入群体需求。
在新区放松民间和外资办学和办医院的行政管制,加快弱化并逐步取消户口的经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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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楚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