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分开”推至所有公立医院 不提“补偿共担”

  3月22日,北京市卫计委、发改委、人社部等联合召开发布会,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为主要内容的医药分开改革正式在北京市全面推开。

  北京大医院众多,且隶属关系涉及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军队,十分复杂。21世纪经济报道现场了解到,北京市此番按照属地原则,坚持“同城同步”,不论医院属于谁管,均参与此次改革。

  据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介绍,此次北京的“医药分开”首先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取消药品加成是全国几百个试点城市从2011年起就前赴后继趟出来的老路,指的是医院停止按照15%的固定比例在医院加价销售药品。

  按照医改时间表,2017年全国所有的公立医院都要取消药品加成,因此北京市今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也在政策预期之内。

  之所以受关注,还是因为北京大医院体量巨大,会进一步放大改革对公立医院运行的影响,这也是为何论及医改,北京总显得比其他省市更加“小心翼翼”。

  不过有意思的是,相比其他省市取消药品加成的“套路”,北京的“画风”颇为清奇。

  首先是不提补偿比例。

  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材料显示,北京市对这项改革的描述为“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而全国其他省市医改文件中对这项改革的叙述套路一般是“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由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公立医院收入,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X%、财政补偿X%、公立医院自行消化X%,三者共担。”

  对取消药品加成这项公里医院改革规定动作稍有了解的人会知道,取消药品加成等于直接砍掉了医院过去卖药得到的“明面儿”上的收入,因此也就打破了公立医院的运行的平衡,想要维持平衡,必需依靠其他办法补齐这部分收入,否则就会影响到医疗服务供给和医务人员。

  为此,国务院医改办提出“腾笼换鸟”,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财政补偿、公立医院自行消化的“三方共担”来解决此问题。全国各地对这个比例基本上是“721”或者“811”,也有“631”等,但还是前两种居多。

  事实证明,补偿也是“医药分开”或者“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最重要的环节,公立医院,小到二级的县医院,大到全国闻名的湘雅医院,在这项改革上出的问题也就在“补偿不到位”。

  具体来看,有的是地方财政补偿乏力,或许改革第一年能按照规定比例补齐,第二年第三年就次第减少。还有的地方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到位,价格调了一轮又一轮,但该补偿的比例始终没能达到。也有的地方是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步子太大,导致“朝令夕改”。

  总之,北京的改革未见补偿比例一说,只提到增加医事服务费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21世纪经济报道在会后追问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也未得对方的正面回应。

  如果不提就意味着确实不存在财政补偿和医院自行消化,那么一轮又一轮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所承担的压力就可见一斑了。

  其次是突出“医事服务费”。

  方来英表示,医事服务费是被刺改革新设置的项目,以三级医院为例,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副主任医师60元,主任医师80元,知名专家10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7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100元/床日。

  医事服务费这一项目并不新鲜,许多率先改革的省市都用这个项目替代了挂号和诊疗费。北京为何特别突出这一点呢?

  据方来英介绍,医事服务费的目的就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也就是说,北京市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还取消了患者就医必需交的挂号费和诊疗费,转身将这二者与药品加成取消后公立医院的损失一并打包进医事服务费解决。

  这就意味着,与其他地方不同,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之外,北京市将一部分“药品零加成”的补偿责任交给了医事服务费而非政府财政补偿。

  那么医事服务费由谁出呢?

  21世纪经济报道在发布会现场获悉,医事服务费全部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至此,北京市“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的补偿逻辑更加清晰——如果不提就等于没有,也就是说财政和公立医院确实不会为取消药品加成“买一部分单”——医保则成为这一改革的主要埋单者。

  21世纪经济报道将持续解读北京市这一项备受瞩目的改革举措。

  (编辑:何苗)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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