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到最低三成
调整前最低比例二成,二套房首付“四成变七成”
南都讯 记者钟丽婷 今日起,广州个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30%;拥有1套住房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拥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并再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昨晚,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称,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做出上述的调整。也就是说,新政策要求“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房首付“四成变七成”。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三成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同时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内容自20 16年10月6日(含)起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申请执行以上政策。2016年10月6日前已录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申请仍按原贷款政策执行。
二套房首付“四成变七成”
值得注意的是,对照原有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本次调整变化较大:此前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为20%,调整后最低首付比例为30%;此前名下有一套房子贷款但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要求首付最低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新政要求最低首付不能少于70%。
除此以外,“对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及“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两项贷款要求的内容不变。
作者:钟丽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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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