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兜底”后 江苏522亿元地方债终于启航
文 / 江金泽
伴随地方债纳入央行[微博]SLF、MLF和PSL的抵押品范围的新规落地,延迟大半月的江苏省2015年第一批地方债终于公告发行,发行面值总额为522亿元。
中国债券信息网本周二刊登的公告显示,江苏省将在5月18日发行第一批总计522亿元人民币的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而此前,作为中国今年首批地方债的该省债券未能如期在4月23日招标发行。
无独有偶,多家媒体报道称当天晚间三部委联合下发“财库102号文”,除了规定地方债定向发行之外,还将地方债纳入央行SLF、MLF和PSL的抵押品范围。
上述新规无疑大大提高地方债的认购热情。在此之前,有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不能质押、不能回购,导致其流动性差,这也是投资人对地方债兴趣不高的主因之一。
彭博社总结的上述江苏省地方债特点如下:
1.发行细节: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这批债券的评级为AAA
江苏省首批发行债券中,置换一般债券308亿元人民币,新增一般债券214亿元
债券将分为3年期104.4亿元、5年期156.6亿元、7年期156.6亿元、10年期104.4亿元
3年期、5年期和7年期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按半年支付
发行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江苏省一般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
2015年江苏省一般债券发行采用市场化招标方式
一般债券承销团原则上不少于20家
江苏省人民政府作为债务人承担按期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责任;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募集资金投向:
置换一般债券用于偿还经审计确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
省级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15年需偿还部分已落实资金来源,此次债券不安排省级额度,全部转贷县市
不得用于偿还应有企事业单位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
不得用于付息
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新项目
新增债券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棚户区改造和普通公路建设
在4月23日,本应打响2015年1.6万亿地方债发行第一枪的江苏省宣布发债延迟,事实上今年地方债发行在多省市全面延迟。分析认为,主要是因为地方债的规模大、利率低、流动性差,加之受到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的影响,难以获得投资者青睐。
此前为了推进地方债的发行,财政部可谓“煞费苦心”:除了规定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高于同期限国债利率,还发文鼓励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地方债,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财政厅曾在4月14的一份公告中称,已聘请承销商于4月23日招标发行648亿元人民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次522亿元人民币的规模小于原先的计划。民生证券宏观债券分析师李奇霖接受彭博采访时称,发行金额减少是博弈的结果,银行不愿意发行量过大。县市面临的压力较大,因土地财政收入减少,而自身也不能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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