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冷血的丛林法则看待中兴程序员跳楼
王言虎
12月10日上午,程序员欧某从中兴通讯的大楼顶上一跃而下,留下四位老人和一对年幼的儿女,结束了42岁的生命。
据南山警方介绍,经现场初步勘查,认定死者为高坠死亡,排除他杀。欧某为中兴网信员工。
欧某在跳楼身亡后,他的妻子在网上发帖求助称,事发前丈夫曾告诉她,其因卷入中兴公司内部斗争而将要被离职,是公司内部的牺牲品。针对网上关于裁员的传言,中兴网信进行澄清,称“没有所谓的大规模裁员计划。”
欧某在坠楼前经历了什么,我们现在无从得知。除了惋惜与同情,似乎不便去揣测些什么。这总归是一出悲剧。
通过妻子的还原,我们能感知到欧某一路走来并不容易——出生于湖南农村,从小努力学习,本科考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曾在深圳华为公司工作8年,在此期间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南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如今在500强企业做基层领导,儿女双全,生活稳定,走出了一条标准的乡村青年逆袭之路。
而在42岁的年纪,他选择了纵身一跃,身后留下一个悲痛无边的家庭。我们当然可以说,就这样一走了之,对这个家庭实在太残酷了:你是全家的顶梁柱,自己“解脱”了,压力消除了,但这个家庭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这么说,饱含对其家庭不幸的同情,尚可以理解。但在社交媒体上,另一种声音就太不近人情:“纯粹是个人心理素质不行”,“一死了之不过就是为了逃避问题,这种人也成不了什么大事”……
诸如此类的声音,并不是个例。他们的潜台词其实是,欧某自杀,既是心理素质不够过硬,也是业务能力不够过关。如果他足够强,他不会被裁员;哪怕被裁员了,也能找到好的下家。何至于落到如此地步?!
在没人知道欧某死前到底经历了什么的情况下,指责他无能或心理素质不过关是武断的,也丢掉了人性温度。圣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里有一句话,“以社会地位评价人是一种罪”。或许也可以说,对一个人的自杀进行无端揣测与指责,同样是一种罪。
社会学者吴飞对自杀有一个观点:自杀是社会空间之外的一个社会问题,所涉及的是私人的公正与冤屈,与私人的幸福生活有关。
借这个说法,我们可以说,欧某的死,涉及的是“私人的公正与冤屈”,他的冤屈是否与能力不够有关,是否与自身心理承受能力有关,或许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外界一切推测都可能不着边际。
说其能力不够、心理承受能力不够的论调,尤不能让人接受的是,它暗含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推崇——你被淘汰,是因为你不够强;你足够强,你自然会保住自己的职位。
职场上要拼、要争,要丛林法则,这是很多人奉行的逻辑。丛林法则或许在职场上更有市场,但奉行哪种主义,取径哪种活法,不过也都是个人选择,得失寸心知而已。
面对职场上的困扰,欧某怎么应对,又怎么轮得到外人指指点点呢?何况,还是以一种极端功利的视角。
欧某坠楼,当然只是个案。但程序员与中年的标签,或许也验证着中年程序员的危机。这种焦虑,如果不是身临其境,恐怕很难体会得到。而你体会不到的,所能做的最好是保持缄默,而不是阴阳怪气冷嘲热讽。这是对死者基本的尊重。
当然,我还是想说,生活中的坎儿太多了,为什么不咬咬牙熬一下试试呢?搭上一条命与一家人的幸福,太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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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剑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