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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6日 07:5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本报北京5月25日电 (记者白天亮)国务院国资委今天向社会公布《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对于实现途径和方式,《指导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引入民间投资时,应当通过产权市场、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发布拟引入民间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优先引入业绩优秀、信誉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标追求的民间投资主体。民间投资主体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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