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1日14:04 新浪综合

  虚报派遣员工 吞百万工资

  行政课课长借缴社保、公积金等敛财 投案后未如实供述未认定为自首 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5年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吴洁 实习生 安东)北京南通大地电气有限公司行政课课长李某,利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多计派遣员工并核算工资,侵吞公款110万余元。

  怀柔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虽主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和数额,不属于自首。鉴于认罪并积极退赃,一审以职务侵占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案情  女课长虚开一保一金账户敛财

  被告人李某,女,1979年生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6年7月4日被怀柔警方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被逮捕。

  怀柔检察院指控李某3起犯罪事实,共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110万余元。

  2008年12月至2015年2月,被告人李某在担任北京南通大地电气有限公司行政课课长期间,利用她负责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便利,私自为非本公司员工张某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利用本公司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马某、王某、王某甲的身份,伪造上述人员上缴社会保险后,将该款项用于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7.7万余元。

  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李某利用其负责为公司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便利,私自为非本公司员工张某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通过向公司虚报本公司员工李某、刘某、高某等人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方式,将多报的款项为张某缴纳住房公积金,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2万余元。

  虚报派遣人员 侵占百万资金

  2012年11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利用她独立核算公司员工工资的便利,通过多计派遣员工人数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100万余元。

  2016年5月13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如实供述了利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

  2015年6月7日,李某退赔了其利用社会保险侵占北京南通大地电气有限公司的资金7.8万余元。

  2015年5月25日,李某亲属代其退赔北京南通大地公司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

  辩护人称其自首 法院未予认定

  此案开庭时,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李某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是主动投案,属于自首。而且李某自愿认罪,已经积极退赔;鉴于李某身患疾病,还有一子年仅六岁,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减轻处罚。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后在侦查、审查阶段未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数额,其虽主动投案,但不构成自首,其当庭对主要犯罪事实的供述是当庭认罪的表现,法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于辩护人所称被告人李某患有疾病、其子尚年幼,均不是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判决

  被告人因职务侵占罪一审判5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鉴于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退缴退赔侵占的资金,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2月20日,怀柔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

  文/记者 洪雪 吴洁 实习生 安东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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