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记者 熊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发布刑事裁定书,罪犯黄光裕减去有期徒刑11个月。减刑后,其应执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
新浪财经注: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黄光裕入狱服刑至今,共获2次减刑,分别是:
1、2012年10月,入狱后首获减刑10个月。
2、2016年5月31日,北京二中院裁定黄光裕减刑11个月。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责任编辑:李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