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再回击质疑 否认将国资低价输送给潘石屹

2013年02月16日 15:43  新浪财经 微博

  新浪财经讯 2月16日下午消息 春节假期刚刚结束,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微博]就开始在微博上打扫卫生,连续发布多条微博,系统回击与司马南[微博]等的口水战,否认关于向潘石屹[微博]输送巨大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

  司马南称举报潘任四年未得反馈

  春节七天假期刚刚结束,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便主动提起除夕当日与知名人士司马南的口水官司,连续发布多条微博回应关于“任志强潘石屹涉嫌非法交易”的举报,且言辞上不留情面。

  任志强在微博上称,“昨天该扔垃圾,因为是假期,多存了一天。今天打扫一下卫生,认真的写几个长微博,清理清理微博上的荒谬,痛击这些流氓,让大家知道真相。”

  事情的起因是司马南于2月8日连发数条微博称任志强在拿到闲置十年的民源大厦项目用地(现光华路SOHO2)后,立马转给潘石屹。而潘石屹从这一次与任志强的交易中就获取到约50亿的土地利润。

  而潘石屹曾于2007年11月07日09:24以24.4亿超低价格“收购”华远“SOHO北京公馆”。司马南微博中称SOHO北京公馆总面积66333平方米,按5万一平米,现值33亿。由此质疑任志强24亿出售属贱卖,并嘲讽任志强潘石屹如此“利益输送”毫无技术含量可言。

  其并于2月9日凌晨1点47分在其新浪博客发表已经在了题为《任志强潘石屹涉嫌非法交易》的博文,称其2009年10月10日给时任总理和北京市国土局局长递交过一封举报信。并为其命名为“潘任美”事件”。

  不过,据司马南透露,2009年提已经呈达给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首脑关于任志强潘石屹涉嫌非法交易的举报信,至今为止,没有明确的反馈信息。

  任志强于2月9日当天便回应上述质疑,称司马南大可从上市公司公开的资料中了解每次交易的详细信息,而不必因无法查证正确信息,转而传播小道消息。

  七天假期结束后,任志强今日早晨重新回应此事,在连续发布的长微博中披露了被司马南质疑的民源大厦那笔交易的细节。

  否认将利益输送给潘石屹

  民源大厦是光华SOHO二期的前身,紧邻国贸三期,曾因股市黑幕而停工“烂尾”超过十年之久,被冠名为“北京第一烂尾楼”。其烂尾皆源于早年琼民源公司因虚报利润炒作股价最终东窗事发,演绎为“琼民源”事件,成为了中国股市早年的最大骗局,而民源大厦便是其虚报利润的主要来源。

  而后,琼民源公司被北京住总重组,股票更名为“中关村”。再后来“中关村”被黄光裕买壳。民源大厦则被置换给野力公司(北京野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任志强说述,早在琼民源公司破产重组时,北京市就与野力公司的母公司达成重组的协议,由野力公司承担处理破产公司的债务,并接收琼民源的全部资产,包括已经烂尾的民源大厦。随后在2007年,野力公司与北京市国土部门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而潘石屹所属的境外上市公司想要开发该项目的法律障碍是:野力公司虽然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但没钱缴纳几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出让合同尚未完成。但野力公司与华远地产合作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代其在未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之前,垫付几亿的土地出让金并承担办理完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

  “这个小潘不干,但华远同意了,因此取得了与野力公司的合作权。”任志强在微博上指出:“华远地产与野力公司签订合同的第三天就是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最后缴款期限。不过双方的合作中包括开发之后一部分建筑要作为还建归野力公司而非全部归华远地产。”

  任志强此前即表示这是一次让潘石屹有苦难言的交易,潘石屹数月前就在开展交易谈判,但因为境外上市公司法律不同的问题被自己抢先完成了交易。

  任志强否认司马南所指涉嫌向潘石屹输送利益,称一个民企将合作权转让怎么会变成廉价转让了呢?华远地产再加价转让又怎么变成廉价转让了呢?是想说野力公司这个民企把私人利益廉价送给国企吗?更何况华远地产并非国企!

  不过对于任志强的解释,著名律师吴法天在微博上质疑称,任志强提到的野力公司连几亿土地出让金都付不起,怎么就能和政府达成重组协议?野力前董事长助理黄廷发后来任琼民源董事会主席,那块地就从琼民源转给野力,野力又与华远合作,华远又让给潘石屹。价值60亿土地仅是补交几亿的土地出让金便完成了财富转移的过程。野力只是官商勾结转移国资的一个中转壳。

  (新浪财经编者按:对于吴法天的上述质疑,任志强在本文发布后再发微博称,“野力母公司重组是十多年前的事。野力项目公司交地价时现金不足,不等于母公司没资产和没现金。挑骨头也要有点时间概念和母、分公司概念。”)

  任志强称华远地产不是国企

  “当许多人用转让国有资产向他人输送利益的罪名想扣帽子时,却不知道这并非国有资产,更非扣帽子者所说的全民资产,而其中相当比例是股东们的个人资产,其中也包括管理层与员工共同持股的第二大股东的个人利益。”任志强说:“再傻的管理者也不会将个人与员工的利益拿去送人吧?”

  任志强此前曾任国有独资公司华远集团董事长,兼任华远地产公司董事长,但2011年于华远集团退休不再担任与国有企业相关的任何职务,只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认为华远地产并非国有企业。

  他说,2001年之前华远地产是与华润控股的境外资本合资,外方占大股的企业。2002年与华润分手后二次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华远集团公司控股,经政府批准成立的员工持股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吸收合并幸福事业上市公司后,华远集团公司仍为第一大股东,员工持股公司仍为第二大股东。但只有华远集团的持股是限售股,其他都为流通股。

  “华远地产上市公司注册于湖北潜江,既不归北京市国资委管,也不归西城区国资委管。华远集团公司归西城区国资委管理。”任志强如是解释。

  不过,吴法天指出,华远地产前4大股东华远集团46%(目前44%)、华远浩利投资10%、北京京泰和北京首创阳光各9%。除了华远浩利是集团员工股份外,其他三家都是国有法人,国资背景股东至少占64%。

  任志强则反驳吴法天,“公告上明明写的是华远集团公司只有44%的股权”、“首创阳光是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丁蕊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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