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栏】中国反垄断起步晚与体制有关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江国成 韩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3家企业因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积极整改被免除处罚。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介绍,乳企合生元公司因“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约1.63亿元。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的美赞臣公司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约2.04亿元。
“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多美滋、雅培(上海)、富仕兰(上海)、恒天然商贸(上海)公司分别被罚约1.72亿元、0.77亿元、0.48亿元、0.04亿元。分别占这些公司上一年度销售额的3%。
“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的”惠氏公司、贝因美、明治公司被免除处罚。
发展改革委称,涉案企业提出的整改措施包括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使消费者获得切实利益。
许昆林说,从今年3月开始,根据举报,发展改革委对9家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反价格垄断调查。大量证据表明,涉案企业价格垄断具体的措施和手段主要包括合同约定、直接罚款、变相罚款、扣减返利、限制供货、停止供货等。
他说,一旦下游经营者不按照涉案企业规定的价格或限定的最低价格进行销售,就会遭到惩罚。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不正当地维持了乳粉的销售高价,严重排除、限制同一乳粉品牌内的价格竞争,削弱了不同乳粉品牌间的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反垄断问题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王晓晔表示,发展改革委对6家乳企罚款额之大是“创纪录、破天荒的”。这次处罚,加上今年以来发改委查处的三星[微博]、茅台和五粮液等企业价格垄断大案表明,我国反垄断机关对价格垄断不法行为查处力度在加大,对其他行业和企业是个警示。
以下为被处罚企业名单一览:
被处罚企业名称 | 处罚金额 |
美赞臣 | 2.0376亿元 |
合生元 | 1.629亿元 |
恒天然 | 0.0447亿元 |
多美滋 | 1.7199亿元 |
雅培 | 0.7734亿元 |
富仕兰 | 0.4827亿元 |
惠氏 | 免于处罚 |
贝因美 | 免于处罚 |
明治 | 免于处罚 |
(注:单位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