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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破产毒奶粉的受害者该作何交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15:32  《新财经》

  文/本刊记者 崔晓红

  关注三鹿集团破产一案,焦点不在破产本身,而在于对众多“毒奶粉”的受害者作何交待?他们能不能成为优先获赔的对象?三鹿集团破产之后,谁来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2008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建国郑重宣告,三鹿集团进入破产程序。

  三鹿破产了!曾经的中国乳业巨头行将就木。对这样的企业,我们并不感到可惜,从道义与情感上讲,这样的企业就算“死”上几回,恐怕也难解消费者心头之痛。

  破产并不意味着三鹿事件的结束,而将是另一个漫长历程的开始,诸多问题不可能也不应该随着三鹿集团的消亡而一了百了,也引发出更多新的问题与思考。

  三鹿破产,留下的问题很多。巨额债务如何偿还?对经销商的还款承诺能否兑现?对于“内定”的收购方三元的收购计划有什么影响?在三鹿破产过程中,政府将充当什么角色?等等。

  这其中,社会关注的焦点无疑是对“毒奶粉”受害者的赔偿问题。受害群体能不能成为优先获赔对象?三鹿集团破产后,谁来保障他们的权益?这成为本案有别于一般企业破产案最特殊的地方。

  经销商优先获赔,

  违反基本法理

  三鹿集团破产的消息传出后,一些经销商跑到三鹿集团索要货款,这些经销商在召回问题奶粉时为三鹿垫付了资金。据报道,2008年12月21日,有近百名经销商聚集到三鹿集团,22日又有近200名经销商到河北省信访局上访,23日又有近300名经销商到河北省政府上访。

  对于拖欠的经销商的货款,王建国副秘书长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自9月12日三鹿集团向社会公开召回问题产品至10月31日,共召回产品总值近10亿元。为顺利召回问题产品,确保问题产品不扩散并实施销毁,市政府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协助企业于10月10日筹措3亿元资金,给每位经销商解决了30%的货款,同时与经销商签订了还款协议,约定于2009年1月10日左右再支付经销商30%货款,剩余部分等企业正常生产半年内全部付清。并承诺,“如企业筹资困难,政府将积极协调给予保证”。

  政府的承诺让经销商们放了心,也招致了一些疑问。不少人认为,政府的这一做法,是好心,但却未必能办好事。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尹正友律师在接受《新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政府作出这样的承诺不妥,甚至有越权的嫌疑。他说:政府对经销商没有赔偿义务,相关部门有监管的责任。如果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有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健康,相关部门应当勒令经销商停止销售,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经销商的损失谁来承担?就这个案子来说,三鹿集团和经销商之间是有合同约束的,依据现行法律处理即可。如今,政府作出这样的承诺,很容易使自己陷入两难境地:如果不履行,丧失诚信;如果履行,依照现有的破产制度,存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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