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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上周三沈阳一家法院审理沈阳娃哈哈小股东起诉达能方董事秦鹏一案,达能集团今天通过新浪财经发表声明(全文)首次做出回应:“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遗憾, 并将依法上诉。”达能认为“这一判决存在原则性和根本性的错误”。
据知情人士透露,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三的判决,已下令法国达能集团向其中国合资企业委派的一位董事停止其在合资企业中的职务,合资企业董事秦鹏还被责令向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支付共计人民币40万元,以弥补该合资企业的损失。据该判决书显示,秦鹏在担任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董事期间还在其他与该合资企业相竞争的公司中担任董事和董事长。判决称,秦鹏所担任的其他职务包括: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判决显示,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产品价格和市场占有率均下降。这是由于该公司面临来自乐百氏等公司竞争的结果。判决称,秦鹏违反了中国的《公司法》。
有媒体报道称,娃哈哈小股东起诉达能方董事一案的判决,是继达能董事嘉柯霖违背“竞业禁止”败诉后,达能另一董事秦鹏也陷入同样尴尬境地。这也是达能、娃哈哈新近重启诉讼后爆出的第一宗诉讼判决。
根据中国法律,秦鹏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30天内提出上诉。
达能称一审判决除存在原则性和根本性的错误之外,“也注意到在判决书中对本案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上,均存在多处明显的错误。达能方将在上诉过程中,要求逐一更正。”除了表示将依法上诉外,达能也没有忘记对宗庆后的关注,“将密切关注做出上述判决的同一个法庭,将如何针对宗庆后的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做出判决。”(文/王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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