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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油律师独董因不满公司管理层决策决定辞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6日 03:21 21世纪经济报道
特约记者 叶海蓉 4月24日,拥护少数股东权益的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The Securities Investors Association of Singapore,下简称SIAS)致函给中航油公司董事长林日波,希望中航油就原独立董事对公司的信息流动和决策制定、检讨及监督中存在的异议做出澄清。 独董辞职风波 上周,中国航油独立董事林学芬公开表示,“中航油在信息流通、管理层进行决策、检讨和监督上的做法,让我越来越难以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因此她向中航油提交了辞职报告,决意辞去其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披露委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职位。 SIAS主席David Gerald在信函中表示,公司一位独立董事感觉她已经难以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这说明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应该遭受到质疑和谴责。 “公司的信息流动和决策制定、检讨及监督等方面究竟有哪些问题引起林学芬女士的反感,到底什么原因使得她难以执行独立董事职责?”David Gerald在信函中提出质疑,并对该公司企业监管的运作是否顾及少数股东权益表示担忧。 资料显示,林学芬是中航油在新加坡仅有的两位独立董事的其中一位,第三位独立董事刘福春则在中国。林学芬是英国剑桥大学法律专业两科一等荣誉学位获得者,任新加坡腾福法律公司高级董事。她是新加坡高级法院执业辩护人及律师,在许多上市公司及专业公司和机构担任董事要职。 林学芬的辞职引起了新加坡社会各界的议论。新加坡企业管治及财务报告中心的副教授Mak Yuen Teen说:“作为一个老练的律师和执行董事,我肯定林女士一定会非常认真地承担她的职责。她不得不辞职,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些困难挑战她所履行的职责,才使得她选择了这一步。我肯定(她)或许顾及到少数股东权益吧。” 规定期限内寻找接替者 针对SIAS和新加坡各界要求对独立董事辞职事宜作出澄清,中航油24日回复说,公司董事会致力于不断提升企业监管标准,而且欢迎可提高监管标准方式的建议;并表示,公司将确保遵照企业监管法的要求委任独立董事,并已公开承诺将在法令规定期限内迅速地找到林学芬的接替者。 中航油在本周三晚对外宣布董事会已批准林学芬辞职。“在这件事情上,董事会和林学芬女士并没有任何的个人恩怨。”中航油主席林日波在宣布会中表示,“我们已经克服了极大的困难来提高公司管理方法的标准,并且使得这些全部都到位了。” 林日波称:“公司(这两年)几乎实施了企业监管委员会关于公司管理等方面所提出的建议,包括董事会必须有三位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管理部门之间必须保持适当的沟通程序和信息流,公司必须有内部审计、披露、内部监控制度,以及风险管理手册和欺骗监控等等。” 新加坡企业监管委员会是在2005年成立,主要负责检讨公司的企业运作,以及对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管方面的提议。2006年初,濒临破产崩溃的中航油对公司董事会进行重组,并对外宣称重组后的新董事会将采取措施强化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水平。 当时的新董事会有9名成员组成,除中航油特别工作组组长的顾炎飞外,其余8名全是新面孔。公司新董事长由新加坡上市企业——康福德高公司主席林日波出任,其余7名董事是英国石油公司提名的吴先康和斯布林格特,中航油集团提名的是赵寿森、杨川和孟繁秋及独立董事刘福春和林学芬。而林学芬当时也是公司企业监管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司企业运作的监管工作。 新加坡一知名股市分析师Jason表示,独立董事林学芬的辞职将会极大影响广大投资者对中航油的投资信心。 “过去的两年内,中航油确实在不断努力重塑良好的新形象。07业绩非常不错,这原本是极大鼓舞那些看好中航油发展的投资者,但是林学芬的辞职将会挫败不少投资的信心!”Jason说。 据悉,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指出,中国航油过去两年来都没有委任任何一位总裁,而公司总裁的委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建议,SIAS要求中航油董事会马上关注这项委任。中国航油周三曾表示,公司目前正积极寻找合适的人选。 相关策划: 相关博文: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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