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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渣打二套房贷以个人为单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2:45 新京报
由于未联网央行征信系统,外资银行认定是否为“首套住房”全凭贷款者自觉。 本报讯 (记者 苏曼丽 关爽) 虽然监管层还未对第二套房给出明确定义,但部分外资银行已经开始摸着石头过河了。首批转制为本地法人银行的四家外资银行中,花旗、渣打明确表示,以个人为单位确定第二套房贷。据悉,东亚、汇丰仍在商量细则。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没有征信系统的支持,外资银行的界定很难实施。 花旗银行出台的细则明确规定,以个人为单位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对于第二套贷款购房申请的客户,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渣打银行表示,虽然具体细则还未出台,但会严格遵循央行政策。“目前我们还在等待监管部门对第二套房给出详细定义,而在监管部门细则出台之前,渣打银行目前是以个人为单位来执行‘第二套房’的房贷标准。”渣打银行相关人士表示。 东亚和汇丰银行的细则目前还未出台,但对于记者提出的“夫妻双方已有一方贷款买房”的贷款需求,两家银行的客户热线并未拒绝。 贷款者需“坦白”购房数量 “由于没有全国性征信系统的支持,无法查询到他是否已贷款购房,外资银行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一外资银行人士说。 目前,外资银行仍是用较为传统的方法来确认是否给出贷款,就是通过观察贷款者的现金流和还款能力。 渣打银行人士介绍,目前到渣打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要求贷款者确认房贷是用于其第几套住房。 据了解,目前央行已经加紧与外资行的信贷数据系统连接,有望于年底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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