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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0种特产将获欧盟保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15:16 北京晚报
包括龙井茶平谷大桃等 本报讯 (记者 于海波) 今天上午,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与欧盟农业总司正式交换了申请在对方进行保护的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相关文件,这标志着我国的龙井茶、平谷大桃、龙口粉丝、陕西苹果、东山白芦笋、琯溪蜜柚、金乡大蒜、镇江香醋、蠡县麻山药、盐城龙虾等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可望在欧盟25国获得保护。 据了解,由中国国家质检总局递交的10个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如果在欧盟得到批准,将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样的保护。欧盟将不仅保护这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中文名称,同时还将保护这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翻译成25个成员国官方语言的名称。如出现假冒和侵权,欧盟会依照地理标志专门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这些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利益。如出现假冒和侵权,欧盟会依照地理标志专门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这些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的利益。 据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互认成功,欧盟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的洛克福奶酪、苏格兰农家三文鱼、帕尔玛火腿等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也将在中国享受与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样的专门保护。 链接:地理标志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生产的,其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取决于其原产地地理特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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