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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省份顶风私降电价被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07:06 北京商报
作者: 赵艳红 谢秋争 距国家发改委要求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已有200余天,至今全国竟有14个省份不仅未提高电解铝、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的用电价格,反而违规对这些行业提供电价优惠。这是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2006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意见》,规定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以抑制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 但是截至目前,仅有15个省份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甄别并公布了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和加价标准,贯彻执行情况较好。而有14个省份还以实行发供电联动、协议供电、大用户用电直供等名义自行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 “这和地方政府追求财政收入和GDP指标有关。”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祝宝良向记者表示,尽管“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20%的目标相当紧迫,但是5年后当前的政府官员大部分会换届,所以就不太关心节能降耗的事情。 国家发改委没有公布14个省份的具体名单。祝宝良分析认为,这14个省份大多应该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方的人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还不会太注意生活环境。” 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将于2007年5月份派出工作组,发现地方仍有违规行为的,将报请国务院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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