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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将取代医院成为药品采购主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17:26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12月28日电(记者李南玲)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卫生局获悉,深圳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新的改革举措:今后将由政府主导,以政府采购模式集中采购药品,医疗机构不再行使技术决策权;采购方式也将从过去的一味强调招标,改为招标与非招标方式并重。

  深圳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开展的药品集中招

  标采购工作虽然取得部分成效,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追求高利润、医疗机构追求药品高差价、医生追求个人利益等多种因素造成的医药市场秩序混乱、价格扭曲、大处方高回扣、不合理用药泛滥等现象,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设计的预期和社会各界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为此,“政府直接采购药品,降低药品价格”是深圳下一阶段的目标,即在政府主导采购模式下,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价、值相符”和“优质优价”原则合理降低药品价格,优先保障那些疗效肯定、价格合理和廉价普通药品的临床供应,保证市民基本医疗需要。

  深圳在前期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采购政策主要建立在集中招标方式的基础之上,而将集中议价、竞价、备案等方式定位为招标的补充。但是,招标仅适用于采购金额大、能够构成比较和竞争的品种,医疗机构实际所需药品,多数采购金额较小,或属于单一来源。据统计,这个市开展的三次全市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占招标品种总数均不足20%,多数品种都是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购买。基于这种事实,从“集中招标采购”向“网上集中采购”转变,是当前不可逆转的选择。深圳将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强化集中、淡化招标”,招标与非招标模式并重,将医疗机构广泛应用、采购量大、价格高的药品全部纳入招标采购目录,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议价采购,对其他药品实行网上竞价(限价)采购,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在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合理降低药品价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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