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1:05 新华网 | |||||||||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管理工作 ⑴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环境管理体系是在三峡总公司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的环保水保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了三峡总公司与各参建单位的环保水保管理机构及其各层次、各项目的环保
⑵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管理项目范围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项目范围划分成四个区域,即主体工程施工区(包括“三通一平”筹建工程、对外交通专用公路及辅助通道等)、移民安置区(含水库淹没区)、自然保护区和其它影响区。 ⑶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管理责任单位 溪洛渡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区的环境保护由三峡总公司溪洛渡工程建设部负责,包括实施计划、招标设计、施工组织、环境保护监测与监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区环境保护工作随移民安置包干协议一并由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实施,相关内容和要求在包干协议中明确,移民监理或移民环境监理加强检查与控制,三峡总公司金沙江筹建处移民工作部对口管理,并负责过程检查和各阶段验收工作。上述工作科技环保部提供技术支持,筹建处负责协调。 自然保护区补偿项目,作为专项,由计划发展部和科技环保部共同负责,三峡总公司专题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其影响区是上层三个区域之外的环境保护项目,主要为库周局地气候,陆生生态,干流水质与水温等项目,涉及梯级电站之间的协调,由金沙江筹建处和科技环保部对口负责。 ⑷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监测 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溪洛渡水电站水土监测工作负责单位,会同四川、云南两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共同承担溪洛渡水电站施工区及对外交通道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三峡总公司金沙江筹建处负责协调工作,溪洛渡工程建设部负责合同管理和技术监督。至2005年8月,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对封闭管理区和对外交通施工区已实施了3次水土保持监测。 2004年11月启动了环境监测工作。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施工期干流水质监测,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凉山州按属地划分承担施工期(岸上及支流)水、气、声监测工作。公共卫生监测按属地原则由具备条件的检测部门承担。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已审批的环评报告书内容执行。 ⑸ 溪洛渡水电站专项环保水保设施运行 目前专项环保水保设施的运行主要是各渣场和垃圾场、污水处理站、绿化工程的运行管理。详见《溪洛渡水电站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⑹ 溪洛渡水电站专项环保水保设施建设 根据《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和《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本)》及工程进度安排逐步开展。详见《溪洛渡水电站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⑺ 溪洛渡水电站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前处于进一步完善的过程。从2005年开始,已完成3期环境统计季报。 溪洛渡水电站环保措施实施情况 ⑴ 封闭管理区 筹建期,主体工程施工项目主要包括:施工营地、水厂、变电站、左右岸谷肩堆积体边坡处理工程、左右岸坝肩开挖及缆机平台工程、场内交通工程等,在以上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的环保措施包括边坡防护、浆砌石挡墙、排水措施等。 截至2005年10月,封闭管理区主体工程施工中实施的环保措施累计完成投资5895.97万元。 ⑵ 对外交通施工区 对外交通分A、B、C、D、E、F、G标和辅助通道Ⅰ标、辅助通道Ⅱ标共9个标段,A、B、C三个标段各项水保措施已基本实施到位。其它各标段结合工程进展,逐步落实水保措施。 对外交通道路施工区,主体工程施工中实施的环保措施,截至2005年10月共完成投资16450.24万元(渣场防护措施单独统计)。 ⑶ 砂石骨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 工程筹建期规划建设的中心场砂石加工系统和黄桷堡砂石加工系统均建成投产,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已同步建成运行,污水回用达95%。处理设施主要包括过滤干化池、沉淀池、清水池、泵站和加药间等。以上2座废水处理设施共完成投资516.54万。 ⑷ 施工区生活污水处理 黄桷堡、杨家坪和花椒湾污水处理站进入施工高峰期,截至2005年10月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并进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污水处理站工程已完成投资806.23万元。 ⑸ 渣场专项防护工程 根据溪洛渡水电站设计要求,封闭管理区内共布置黄桷堡、豆沙溪沟、杨家沟、癞子沟、塘房坪和溪洛渡沟6个渣场,其中豆沙溪沟和溪洛渡沟为填沟型渣场,沟水处理均采取排水洞排水,防护工程均于2005年前全部竣工。 ⑹ 施工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 溪洛渡水电站施工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建设,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2005年5月完工,已于6月投入运行。垃圾场工程共完成投资351.97万元。 ⑺ 专项绿化工程 专项绿化工程包括生态林地工程、营地绿化工程、场内公路行道树及绿化带工程、边坡绿化试验项目和其它零星绿化工程。各项工程从2005年3月开始陆续开工。 ⑻ 环境监测 经过与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监测中心站、凉山州和昭通市环境监测站等多方协商,溪洛渡水电站的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已定,监测单位正对环境监测实施计划进行完善,环境监测工作将于近期开始实施。 ⑼ 水土保持监测 溪洛渡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承担,于2005年3月、2005年5月、2005年8月分别进行了3次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重点监测的6个主要渣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场内公路基本硬化、对外交通公路施工区的水保设施逐步得到完善,水保设施随着工程的进展而建设,主要弃渣场及公路边坡的水土保持拦挡措施安全、稳定,基本控制了施工场地因开挖和弃土、弃渣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止效果显著。 ⑽ 其它环保措施 施工区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为改善施工区环境空气,施工区道路上定期有人清扫、洒水降尘;洞挖、明挖等工程施工,提倡采用粉尘产生量较小的施工工艺,并充分利用各种通排设施除尘、喷湿设施,保持空气清洁。同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施工区声环境保护措施。为减轻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严格执行施工爆破定时制,对强噪声环境下的固定岗位,要求工人佩戴隔声耳机等。 ⑾ 截至2005年10月环保投资汇总 截至2005年10月,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已完成环境保护投资34223.65万元。 溪洛渡水电站下阶段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点 结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溪洛渡水电站下阶段环保水保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①. 加强坝区高边坡开挖弃渣防护,满足弃渣不得进入金沙江干流水体的报告书批复要求; ②.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逐步建成投用,加强达标排放的检验,做好工艺优化和中水回用; ③. 钻爆施工必须采取适当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区粉尘对周边居民点空气质量的影响; ④. 对对外交通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进行调查,便于运营期进行声屏障建设; ⑤. 研究如何进一步将环保措施和环保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落实好相关的合同条款; ⑥. 按报告书内容和批复意见,溪洛渡工程的监测工作包括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生态监测和人群健康调查等。其中生态监测范围广、时间长,按要求应于2005年开始实施,因此选择合适的生态环境监测单位和制定满足报告书要求的监测计划也成为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⑦. 制定相应的环保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最大程度地保证按环保和水保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程序进行环保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切实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依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变更应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具体操作方式应与相关方协商确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