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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装饰行业员工集体签订工资协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 10:48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 刘伟)昨日,深圳市装饰行业2万名员工与所属的106家企业集体签订新的工资协议。协议规定,初级临时劳务工日工资不低于60元,用人单位须于每月25日前结清,不得无故拖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新建出席了签字仪式。

  协议规定,除初级职员外,从事经营管理(含技术人员)及行政事务的固定人员实行等级工资制,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最高不超过最低基数的5倍。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月工资
不低于6000元,中层管理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主设计师以上员工月工资不低于5000元,设计师及项目管理人员月工资不低于3000元。

  协议还规定,临时劳务工(含木工、电工、焊工、安装工、泥水工、油漆工)及一线服务人员(含预算员、材料员、财务员、安全员、采购员、仓管员)则实行计件工资制。其中,高级、中级和初级员工日工资分别不低于100元、80元和60元,初级职员、勤杂工人每月平均工资不低于800元。

  昨日,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还在国内同行业中首个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公布了林养等20名劳动争议调解员,员工方和企业方各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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