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李智慧
商标业在即将过去的2005年里纷纷扰扰,商标冲突事件也愈演愈烈,在商战的硝烟里,知识产权的意识和防范更应受到重视。商标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世界语”,目前我国商标注册量节节攀升。但是,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还需提升商标保护意识。今天,我们盘点2005年商标界经典事件,希望从这些纠纷案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帮助企业在保
护自己企业的无形资产。
1 滥用公共知识产权资源
事件:双黄莲蓉案
“双黄莲蓉”被香港荣华饼家抢注的事情越闹越大。3月2日广州市商业联合会召集了广州市多家食品生产企业共商对策。据悉,香港荣华公司于2001年6月7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双黄莲蓉”及“双黄白莲蓉”商标,并已于去年12月28日通过初审并进入公示期。公示显示,刊登在国家《商标公告》上的初审商标是“双黄莲蓉及图”和“双黄白莲蓉及图”,申请使用的商品共30种。一旦注册成功,荣华公司可以禁止其他厂商在月饼上使用“双黄莲蓉”以及“双黄白莲蓉”字样,月饼生产企业今后如要使用这两个词汇,必须向荣华公司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柯诺维权行动
点燃地板业商标战火
11月15日,有关中国人造板行业国家标准“E0”(后一位是阿拉伯数字0)标识与德国最大地板商柯诺商标中的“EO”(后一位英文大写字母O)标志发生了一场大的冲突,柯诺认为含有“E0”标识的中国地板商对其构成侵权。国内著名地板品牌的专卖店也纷纷接到了柯诺的律师函,被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带有“E0”标志的地板,否则将采取相关的法律行动。
点评:这两个案例都表明,行业通用名称或约定俗成的词汇,属于公共资源,其性质应该是公共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属于所有民众,不应为某家企业所独占。此次关于“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的商标抢注事件,引发的不仅仅是对行业通用名称保护的探讨和对恶意抢注行为的谴责,还包括我们的知识产权观念是否准确和全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是否健全和有效,以及如何保护公共知识产权等诸多问题。
2 商标与字号冲突
事件:集佳与博导集佳的角力
经过半年多的角力,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博导集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商标和字号冲突的纠纷有了初步结果,12月20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博导集佳败诉,被判决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字号中使用“集佳”文字,就其侵犯原告集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消除影响。
两头蒙牛要顶牛
内蒙古蒙牛乳业与呼和浩特蒙牛酒业发生的商标和字号冲突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已经引起我国法学界的高度关注。据悉,2002年2月,“蒙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并先后在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1至45类产品与服务上全部注册,同时在世界上60多个国家与地区进行了注册。而就在这期间,内蒙古的另一家企业——蒙牛酒业也悄然面市。
点评:该两案都属于商标与企业号冲突较争议的案例。长期以来,我国对商标与字号两类性质基本相同的工业产权分别实行注册和登记制度,商标和字号的冲突近年来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一个难以回避而又使人尴尬的话题,更令人担心的是此类问题在我国已由零星事件而渐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驰名商标被用作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企业字号,更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商标与字号的冲突如果再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势必造成社会财产关系的混乱。
如何科学合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摆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面前非常现实和紧迫的问题。
3 滥傍流行语
事件:超级女性成为商标名
火爆的超级女声秀让不少商标投资者嗅到商机,9月9日“靓颖”、“小李宇春”在网络上传闻遭抢注,以“超级女声”、“女子乐坊”为名称的口交套产品一出市,就闹得沸沸扬扬。而近年与性沾边的主角几乎都被抢注成性用品商标。
“老鼠爱大米”商标叫价7000万元
一个“老鼠爱大米”的商标居然叫价已达7000万元!由于同名歌曲上了央视春节联欢晚会,2005年2月这个商标的叫价居然随即就从原先的300万元攀升至如此天价。
点评:在我国注册一个商标只需要千元以上,由于商标使用期限为10年,期间不需缴纳类似专利那样的年费。任何企业与个人都可以向中国国家商标局或通过商标事务所申请注册,转让商标只需半年,转让获利可能高达几万元、十几万元。抢注商标转让获利有周期短、利润高的特点,而名人或者出名的词本身有广告效应,让许多商标投资者抱了投机心理。社会上流行什么,不管是影片,还是时尚广告词、流行语,他们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把这些抢注成商标并高价叫卖。
然而,由于商标属于无形资产,价值不好衡量,因而买卖商标存在难题。并不是随便注册什么商标都能获益,除了要进行精心策划外,一个没有经过市场实践过的商标,动辄叫价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商标,明显存在炒作之嫌。这需要提醒购买者多留几个心眼。
4 国内商标国外遭抢注
事件:海信与博世-西门子之争
3月初,海信集团与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声明,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商标纠纷。博西家电同意将其依据当地法律在德国及欧盟等所有地区注册的“HiSense”商标一并转给海信集团。
点评:近年来我国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已有200多件,抢注者专挑知名度较高、市场信誉好的商标下手,每年遭抢注案件超过100起。
企业的商标一旦被境外对手抢注,将陷入两难境地:想取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商标,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如果夺不回商标,已经打入国际市场的产品就面临被控侵权或退出的命运;或者改换新商标,重新进入国际市场。无论哪一种选择,其难度都可想而知,其代价令人心痛,这一教训是深刻的。
5 斩断非法转让商标黑手
事件:《商标评审规则》出台
9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以第20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商标评审规则》,并决定从10月26日起施行。同时,国家商标局又在9月下旬出台商标转让申请审查新措施:将严格核对《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及《商标转让协议》上的印章和签名,对明显不符的,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
点评:目前非法转让商标案非常多,即是指以盗用、伪造他人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的方式,并向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手续,将他人商标转让给自己或第三者的违法行为。这也给商标局添了不少麻烦,使自身作为被告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越来越多,这些案件涉及商标局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转让、三年不使用撤销、评审、驰名商标认定和许可合同备案等多个环节。
6 知识产权代理业混乱有望监管
事件:商标代理立法进入倒计时
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商标代理管理条例》(草案)。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规定中华商标协会对商标代理组织及商标代理人进行行业自律管理,并接受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点评:商标代理市场的混乱局面有望随有关立法的出台而结束。这对于黑代理必然是一个强有力的打击。而这份草案,适当参考了国外对商标代理行业的管理办法以及国内律师、专利代理等其他中介机构管理的经验,召开多次专家研讨会后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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