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 四川公示涉农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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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10:06 四川新闻网 | |||||||||
在涉农收费公示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省物价局近日作出规定,省内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将一律实行公示。 规定要求,各地必须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的项目标准等内容公布到乡镇、村,公示率必须达到100%,并及时、准确地公布国家、省政府为农民减负的政策和措施。
物价部门同时制订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对公示内容作出详尽说明,其中包括涉及工商、计生、公安、电力等多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项目及价格。省物价局透露,该规定实施后,各级物价、财政、农业和纠风部门将加强涉农收费检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本报记者伍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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