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行业将严惩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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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1: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新华社昨日报道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强调,为确保银行业安全稳健发展,防止及杜绝各类违规现象和案件发生,商业银行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内控和问责制。 本报讯 (记者黄涛)就在刘明康强调银行要建立严格有效的内控和问责制的同时,昨日广东银行同业公会签订《广东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自律公约》,正式向
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刀。据银行同业公会负责人介绍,今后严重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涉案人员和员工将不授予或取消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从广东银监局调查的情况来看,银行业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主要发生在存贷款业务、票据承兑现业务、出具信用证、信用卡等授信(授权)管理、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业务领域和基建工程、营业用房装修、商业广告制作和大宗物品采购以及IT等业务环节。 按照《公约》,广东将建立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信息交流平台。同时还将建立惩戒机制,特别是对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的涉案人员及员工将不授予或取消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