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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不合标准最高将罚3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0:3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宗品)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包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该《办法》规定,今后,生产和进口“药包材”必须先行注册申请。对没有获得“药包材”注册证,擅自生产“药包材”、销售或者进口不合格“药包材”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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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还将制定“药包材”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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