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股份银行跨行转帐实现信用卡现金还款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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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10:49 新华网 | ||||||||||
四商业行跨行转帐实现信用卡现金还款服务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 (2004年8月13 日,深圳市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随着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为解决网点少、信用卡客户还款难的矛盾,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友好协商,达成了四行之间“四行跨行转帐实现信用卡现金还款服务”的协议。2004年8月13日上午10时,四家银行信用卡中心领导聚首深圳发展
信用卡代理还款服务正式开通后,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可以在签约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信用卡还款,就近办理,省去奔波之苦。据悉,目前四家银行共在全国 48个城市拥有近千家网点。四行代理还款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持卡人还款难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四家银行的整体竞争能力。 此项业务自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签定之日(2004年8月13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通。以上所属各行信用卡客户可在四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的网点办理信用卡还款业务。 跨行代理还款业务目前仅限于人民币信用卡的现金还款,暂不开展外币本币或以人民币购汇还款的跨行代理业务。 跨行还款每次还款金额上限为5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额需到发卡银行办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业务收费标准规定,无论同城或异地、还款金额多少,每笔按人民币2元收取跨行还款手续费,对于还款地无持卡人所在发卡行分支机构的,持卡人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支付汇划费用。当地已有人行或银联柜面通代理还款业务城市不参与此合作业务。 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家发卡银行之间,不仅仅是竞争,更多的应当是合作,各家发卡银行应抓紧零售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前的宝贵时间,积极开展合作,取长补短,壮大自己,参与国际竞争。 深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四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通过信用卡相互代理还款业务,实现了银行网点资源的共享,与中国银联在部分城市开通的“ATM跨行转账还款”相互补充,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各家银行希望以此次信用卡代理还款服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信用卡风险控制及其他方面开展多渠道、深层次的合作,同时,希望更多的商业银行参与信用卡业务合作,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领导下、在中国银联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共同推动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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