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财政部:全面清理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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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07: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2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为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区在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等环节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的问题,保护生猪饲养、屠宰等经营者和农民的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决定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通知》规定,各地区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取消在生猪饲养、屠宰和销售过程中收取的“防五”(防治五号病)劳务费、技术监督管理费、商业定点屠宰办管理费、商业监督管理费、动物防疫耳标费、治安管理费、生猪风险基金、生猪生产稳定基金、生猪生产保护金、生猪疫病风险基金、生猪进场交易服务费、生猪代批手续费、联合执法费等收费项目,其他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也要一并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