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频发降价令 外资药厂集体讨“例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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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8日 18:4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 记者伍静妍报道:由40多家跨国制药巨头自发组成的“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在中国成立10年一直非常低调,但该协会日前却在广州专门召开了一场有关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研讨会,会上传出该协会已经向中国政府提出单独定价要求的消息。 称流通渠道多抬高药价
近两年,国家发改委降低药品价格的文件一个接着一个,现在专利药价格平均下降了10%,而专利期外的原研制药价估计还要平均下调30%。拥有绝大多数专利药和原研制药品的外资药厂在这几波降价潮中却首当其冲。RDPAC秘书长、德国先灵(中国)总裁白锐宁认为中国的药品降价幅度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白锐宁称,比较外资药厂的药品出厂价,中国价格已经比国际水平要低。但由于中国药品流通环节往往多达3层,层层获利后,到终端消费者手上时已经贵了很多。 怨中国专利期保护太短 有人认为外国对专利期外药品也同样实施大幅降价,外资药企在中国却要为过专利期的原研药申请单独定价不合理。但白锐宁称两种情况不能相比较,因为中国对专利药的保护力度还不够。 他表示,美国的药品专利期保护时间比较长,因此过专利期后药品大幅降价,原研制企业往往都会接受,但是,“外国专利药品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再申请审批注册,这个周期要跨越三五年,已经大大缩短了专利药的行政保护期,因此中国的专利药保护期其实是不够的”。 指原研制药价基准不公 另一方面,白锐宁认为中国对过专利期的原研制药的定价也不太公平。“美国被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必须与专利药的药检指数一样,但中国的仿制药质量目前还未达到这样高的要求。这样,国内药厂生产仿制药的价格有时就会很低。例如一个仿制药售价2元,国家在此基础上加30%,也就是2.6元组成原研制药的定价。”白锐宁认为,这样确定原研药的定价基准是不公平的。 白锐宁称,RDPAC代表着辉瑞、葛兰素史克、施贵宝、罗氏、先灵、诺华等40家在中国有投资的跨国药企的整体利益,在药品降价问题上已经与中国政府充分沟通,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说,经过这个程序后,中国政府有可能对一些外资药厂的药品重新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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