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纽约分行谈巨额罚款事件:和解金不是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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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8日 08:47 北京青年报 | ||
“中行纽约分行因涉嫌民事诉讼,再遭巨额罚款”事件追踪,记者昨天得到中行纽约分行正式说法 曾被称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桥头堡’”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再一次被推向了风口浪尖。近日有媒体报道,继去年被美国财政部罚款1000万美元后,中行纽约分行因涉嫌民事诉讼,再遭525万美元的巨额罚款。昨天,记者得到了中行纽约分行的正式说法。中行纽 据《纽约时报》日前的报道,10月10日,因牵涉一起民事诉讼,纽约中行被美国纽约南部地区检察官JamesB.Comey告上法庭。检察官在起诉状中称,从1998年12月至2000年,数名被告合谋将腌蘑菇从智利出口至加拿大,违法贴上“加拿大制造”标贴,并免税出口到美国,借以逃脱数百万美元的反倾销和其他关税,而纽约中行资助了这一谋划。美国检察官的起诉书中甚至具体到了“这样的蘑菇大约是150船,申报的价值约是480万美元。如果以148.51%关税计反倾销税,包括额外的关税等,偷逃的关税大约是780万美元”等数字。再往深究,美国检察官认为,纽约中行参与其中,是因为靠卖蘑菇起家的“被告”欠了纽约中行的上千万美元贷款,纽约中行希望他们能尽早还贷。 在中行给记者的材料中,对此事的说法是:“2003年10月10日,中行纽约分行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一项和解协议,并经协议递交美国法院审核批准。该协议的和解,解决了由告密者引起的美国政府针对纽中行20世纪90年代一位前借款人的行为,对我行提起的指控。经调查,纽中行认为,美国政府关于‘纽中行为借款者能够偿还欠款,为借款人规避反倾销税的活动提供资金’等指控,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相关的事实。为了避免支付无谓、高额的诉讼费用,纽中行管理层决定,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下,通过和解解决上诉指控,并为此支付一定数额的和解金,此项金额没有任何罚款性质。” 不过,在这个解释中,还是让记者产生疑团:既然纽约中行的行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缘何还要缴纳和解金?一位深谙美国诉讼案件的律师表示,美国民事诉讼一般都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即便是官司赢了,许多费用也是不能免的。对于人手不多,且业务繁忙的纽约中行而言,避免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并且尽量把这个陈年旧案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支付和解金也不失为一个良策。经过三年的整改,美国监管层对纽约中行的评级从原先的较差上升到正常,这意味着纽约中行已成为一家规范的国际化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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