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界谈央行121号文件 “第二套房”难界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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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01日 08:37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在昨天举行的“2003年中国-新加坡经合论坛”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孙持平在回答有关央行121号文件中“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这一热点问题时指出,因各地个人资信系统并不统一,且中低档及高档商品房因各地经济水平而难以界定,故对“第二套房”具体定义的确立尚无定论。 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央行建议商业银行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贷登记咨 此外,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高档房究竟应该是每平方米5000元还是8000元目前国内也尚无统一说法,这都给“第二套房”定义的确立和央行文件细则的出台带来一定的困难。 对此,昨天与会的一些海外投资者认为“第二套房”的界定及其相关细则关系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前景。如果一海外华人在国外已购置一处物业,欲回国再购房,这是否应列入“第二套房”概念范畴?类似问题值得央行及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今年六月中旬,央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121号文件)。《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覆盖面,扩大住房贷款的受益群体;对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 “目前央行细则尚无出台,中国工商银行对此将密切关注。”孙持平说。 (记者陈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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