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利率改革试点四疑问 是否存在不确定因素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06日 08:4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葛丰 事实上,无论温州试点今后大面积推广与否,在客观上存在多家金融机构共同竞争的今天,农信社率先摆脱“利率法定”的限制高息揽存,同时,鉴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国情,储户为高利率而付出的高风险多少又只是一句空话,因此,这种政策上的放宽,实则是以行政手段而行不平等竞争之实 近来,关于温州地区金融综合改革的报道可谓连篇累牍、不绝于耳。当此之时,笔者以为,既然谓之试点,可见结果未必确然。具体来说,温州试点至少存在以下四点不确定因素: 公正性 遍观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进行以来,最具成效、同时吸引注意最多的,首推农信社利率浮动。据报载,温州的利率浮动试点以3月21日、6月21日和10月21日为界分为3阶段,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依次由10%放宽到30%,活期由不浮动变为30%。 以结果而论,2002年10月至2003年2月26日,该地区瓯海信用联社各项存款余额从20.72亿元升至26.76亿,其中约2/3强的增长来自利率上浮30%后的个人定期存款。而截至1月底,苍南联社吸收浮动利率存款也达4.35亿元,年初以来苍南辖内金融机构存款增量中,苍南联社占到了3/4之巨。 力度不可谓不大,效果同样非常明显,但问题是,这种超常规增长的背后,农信社以外的金融机构的业务必然面临萎缩。值得指出的是,由于资金的高度流动性,温州地区农信社的增量存款来源完全可能来自于地区以外,由此而论,举全国之力而托举温州农信社一处政策高地,其业绩除可持续性值得怀疑以外,即使公正性亦存在问题。 事实上,无论温州试点今后大面积推广与否,在客观上存在多家金融机构共同竞争的今天,农信社率先摆脱“利率法定”的限制高息揽存,同时,鉴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国情,储户为高利率而付出的高风险多少又只是一句空话,因此,这种政策上的放宽,实则是以行政手段而行不平等竞争之实。 需要一提的是,农信社发展过程中,限于种种历史原因,确实承载过许多不尽合理的负担,但这些负担的解除,并不能构成对上述倾斜的合理解释。 普适性 所谓试点,其目的在于日后的大面积推广,因此,该实验必须具备可重复性,否则的话,为试验而试验岂非愚蠢。 抛开温州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不谈,单从利率改革来说,这种单由某些地区、某些金融机构摆脱利率管制而堆积出来的繁荣与利率管制与否孰优孰劣并无逻辑上的牵连。 首先,存款作为典型的无差别产品,其价格弹性非常大,因此,这样的先发效应很难复制。 其次,银行的经营是竞争中的经营,以行政手段划分出高低利率两大对照样本不具备现实意义。 最后,利率市场化必须依托充分的市场竞争而形成,而温州利率改革的设想中的博弈以信用社和地下钱庄为两方,一方面,这种模拟极不充分,另一方面,由于地下钱庄的非合法性,信息采集非常困难,因此,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结果,合理性值得怀疑。 可持续性 从面上来说,中国银行业整体面临的两难处境是,一方面由于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而深陷于流动性陷阱难以自拔,另一方面由巨量储蓄而带出的资金成本凸显出放贷困难。而从信用社角度来说,由于利率放开而涌入的存款增量实际上是把他们进一步推向了问题的困难一方。 且不去说存贷两头放大的增长模式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日渐被摒弃的发展之路,即使我们承认这种模式在今日中国特定地区的现实意义,但问题是,缺乏优质贷款支持的高息储蓄能否持久?更有甚者,在贷款利率重心整体向下的情况下,信用社的高息贷款是不是正在构成对逆向选择的鼓励或者纵容? 从银行经营实务来说,对其业绩的考核必须置身于一定长度的考察期来进行,摆脱资产质量的跟踪而一味注重当期的收益是没有意义的。前面也已经提到过,资金所具备的高流动性和对价格的高敏感性决定了温州试点不可能成为封闭的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出现短期利差收入剧增而长期亏本的结果。特别是当这种规模的扩张是非常规的、并不伴随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水平同步的增长,那就更是如此。 安全性 存款利率的抬升,从供需角度来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两点:或者是资金使用成本事实上的提高,或者是存款风险的加大。关于第一点,从现实的国情来看,恐怕未必尽然,而对后一点,更是几乎无人正视的空白地带。 既然是试点,必然存在失败的可能性,而这种失败的风险程度,又是很难在试验初期进行估量和控制的。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某些经营不善的信用社倒闭了、破产了,谁来承担对储户的清偿,特别是对高出法定利率的部分利息如何处理? 日前广国投破产案的终结,事实上并不具备对银行破产案件的指导意义。一方面,整个中国的银行体系在客观上长期借用国家信用至今未能断奶,另一方面,信用社产权关系错综复杂,其有限责任难以认定。加上高利率贷款必然伴随的高信贷风险和高利率存款的高支付风险客观上正在把这一问题进行放大,关于这一点,如果有关方面未能在事先予以安排和明确,恐怕很难让人放心。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笔者提出以上四点疑问,并非是要否定温州金融改革试点,从全盘角度来说,这种试验是大面积改革所必须的,但是,也正因为改革试点肩负全局改革实验田的重任,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这一阶段,把困难设想得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扎实一些,从而为今后的推开更好地积累经验。 《国际金融报》(2003年03月06日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