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逃债的老赖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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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8:25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3月29日电 (记者 王骏勇) 欠债不还、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将有“法”可治。为有效缓解“执行难”,南京法院系统将从3月31日起全面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工作联动机制。 在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将联合检察、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系统及新闻媒体,限制或者禁止被执行人融资、投资、置产、转让财产、出境、注册新公司、日常
据南京市中院常务副院长姜洪鲁介绍,“执行难”是个老问题,以前“老赖”们一面有债不还,一面又出国、高消费,而对此法院也没有太多办法,此次南京出台威慑机制有望缓解这一难题。 根据威慑机制,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将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制被执行人以考察投资旅游等为名出国出境,停止办理一切项目的核准、审批以及企业变更、房产登记等有关手续,并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发出金融风险提示的司法建议书,停止给被执行人发放贷款,限制其租赁高档、豪华写字楼、宾馆办公,以及居住豪华住宅、乘坐高档车辆。 法院还将采用执行公告的形式,在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执行公告,在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公布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 此外,还实行鼓励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的“悬赏执行”和审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的“审计执行”。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执行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将运用法定的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