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存保证金保农民工工资 广州已作出部署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张丽春报道:《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已就此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并拟在建筑行业普遍推行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制度。 据介绍,在广州因为拖欠工资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中,建筑行业占了半数以上。去年年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遍布各区的劳动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已在全市建成。今年广州还将下大力气提高劳动合同率,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饮食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签定劳动合同“要上一台阶”。同时,今年将在白云、天河、番禺试点建立劳监协管员队伍,据悉,这三个区200人左右的劳监协管员已经开始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