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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档案》起诉《凤凰迷影》 相似处共89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10:23 中国消费网

  两部热播的反特题材电视剧日前打起了官司,因认为《凤凰迷影》的89处情节有“抄袭”之嫌,《梅花档案》的摄制发行单位起诉到法院,并索赔100万。一中院昨日表示已受理此案。

  北京茂志广告有限公司是22集电视剧《梅花档案》的摄制方,茂志娱乐有限公司则拥有《梅花档案》部分著作权及衍生附属新产品开发权。被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的是电视剧《凤
凰迷影》(又名《滴血文身》)的制作发行方四家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交易中心、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北京昊天纪元影视文化中心。

  两家茂志公司称,《凤凰迷影》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多处使用与《梅花档案》相同或相似的剧情,严重影响了《梅花档案》的发行、获益。

  为了证明自己的剧情被“抄袭”,两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对照表,列出了两剧相同或相似处共9个方面89项。包括时代背景、故事发生地点、题材等。

  四被告中,只有公安部金盾影视文化中心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知道被起诉一事,并称此事由影视剧部一主任专门负责,但影视剧部工作人员称该主任目前在一晚会剧组,无法联系。其余三家公司有的电话无人接听,有的表示不清楚此事。(编辑:石淼)

  作者:新京报李欣悦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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