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近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后,银监会和国家邮政局正加紧进行邮政储蓄银行的筹备工作。存款余额超过万亿元的邮政储蓄即将变身,成为仅次于工农中建的国内第五大商业银行。
银监会7月28日称,今后一个时期,银监会将积极配合邮政体制改革的总体步伐,研究制定成立邮政储蓄银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规程,尽快将方案上报国务院核准。
同时,银监会还将积极督促国家邮政局尽快做好成立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准备工作,重点在法人治理结构、银行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分账核算、人员专业化管理等基础建设方面做好准备,以及做好相关报送核准材料的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内在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邮政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邮政储蓄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继续依托邮政网络经营的基础上,邮政储蓄业务与邮政业务实行分账核算,独立经营,并按照金融机构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由中国邮政集团控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邮政金融业务划归邮政储蓄银行管理,实现金融业务规范化管理。
分析人士表示,近年来,邮政储蓄业务不断向商业银行业务领域拓展,客观上也为邮政储蓄向现代银行过渡创造了积极条件。
截至2005年6月末,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12285亿元,储蓄市场占有率达9.25%,储蓄规模仅次于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自主运用形成的资产已达3519亿元。全国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已超过3.6万个,成为国内网点数量最多的金融机构。
但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邮政储蓄与邮政企业混合经营管理的体制问题日益突出,各种风险难以防范。特别是邮政储蓄新增资金自主运用后,由于邮政储汇局只是邮政局的一个内设职能部门,而非独立法人机构,邮政储蓄体制与风险管理的矛盾日益加深。
其矛盾突出表现在:一是邮政储蓄无法依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商业银行运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二是由于国家邮政储汇局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渠道难以得到灵活拓宽,随着新增储蓄存款快速增加,资金运用难的问题突出;三是邮政储蓄从业人员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与邮政混岗作业、频繁换岗等问题严重,缺乏金融从业经验及专业化管理;四是邮政储蓄机构作为金融机构的主体不清,财务与邮政混合,管理责任难以落实,监管难以深入查处。
分析人士指出,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目前的邮政储蓄管理模式和组织体系已经严重不适应其业务发展和监管要求,解决问题的出路必须加快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组建邮政储蓄银行,使邮政储蓄业务从邮政部门完全独立出来。
我国邮政储蓄始办于1919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银行于1951年委托邮政部门代理储蓄业务,1953年停办。1986年,为充分利用邮政网络筹措资金,国务院恢复邮政部门代办储蓄业务。1990年,邮政储蓄存款由代办改为全额转存人民银行。2003年8月1日,邮政储蓄存款实行新老划段,此后新增的储蓄存款资金由国家邮政局自主运用,原有的存款(约8290亿元)继续按4.131%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编辑:李旭波)
作者:国际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