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出台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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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 14:04 中国消费网 | ||||||||||||
昨日,湖北省工商局出台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规定发生突发重大或特大事件后,事发地工商部门2小时内必须上报。 据了解,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是指在流通环节中经确认已经发生的消费者食品中毒事件,或通过相关信息渠道获取的某种食品有毒有害,可能引发区域性严重社会后果的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问题分为省级案情、市(州)级案情和县级案情。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县(市、区)工商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州)政府报告。市(州)工商局应在获知信息2小时内,向省级工商部门报告。 确认为食品安全事故后,工商部门应及时封存可疑食品,对可能属于有毒有害的食品,迅速查清品种、产地、供应渠道、购销数量、流向等。对经检测判定质量问题严重的食品,应当督促经营者撤柜,追溯源头依法处理。 湖北省工商局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会予以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编辑:齐彦洵) 作者:楚天都市报苏永华 胡庆宏 |